汉中城很大。 刘铮算是真正见识到这个世界的大城市了。 这汉中的城市规模,即使是凉州这种首府城市,也比不上。 繁华! 繁花似锦。 鱼米之乡,果然不是吹的。 刘铮尚且能在凉州看到一些破衣烂衫之人,但在汉中,却全然看不到。 看得出来。 虽说雍王对外懦弱,治理自己的领地,却是很有一套。 换句话说。 就是人民的幸福感强。所以不管他对外多懦弱,多没有脾气,但是他的统治,还是很稳固的。 “今日我们这一回哪,来讲一讲那银州船,仿若幽灵,夜袭蜀军,闪电战震惊天下,营救汉中城!” 这几日。 刘铮也算把生意,也给拓展到了汉中,他的凤鸣楼分店,正式在汉中成立了。毕竟作为秦长风这边娶亲的“家属”,一些事情,他还是很乐意和姜轩一起操持的,不仅图个热闹,也算尽了这做兄弟的一份心,所以,在滞留汉中期间,他便选了一个酒楼,盘过来,凤鸣楼汉中城分店,也就正式成立了。 不过这汉中的凤鸣楼,纯粹就是正儿八经的酒楼了。 没有什么粉头,没有什么花魁。 开门好酒好菜,迎天下客。 “好!” “精彩!” 这时,凤鸣楼热闹非凡,说书先生,吐沫横飞,将这一群喝酒的人,听得喝了一个满堂彩。 一小孩这个时候突然喊道:“我昨日可看见那幽灵船了,可大了!” 全场哄笑。 说书先生笑道:“小娃儿,那可不是幽灵船,那是银州船,是刘知州,赠予我们汉中的!” 此时,坐在阁楼上的,刘铮听到这话,微微一笑。 雍王也坐在旁边,哈哈笑道:“刘知州闻名天下,妇孺皆知啊。” 刘铮苦笑道:“王爷一个藩王仪仗,可将铮害得不轻。这闻名天下,却非什么好事。” 这些天,刘铮操办秦长风婚事,是真正让雍王长了见识。汉中够富的吧?但哪里见过这么豪爽之人,为了兄弟婚事,那些什么武器装备,香水香皂,各种佳酿,不要钱地往汉中拉。也因此,雍王对刘铮的心中芥蒂,也算真正消除了。 大气。 豪爽。 如此刘知州,雍王现在只有结交的份儿,没有结仇的想法。 看看自己那一百多个儿子…… 加起来,怕是也比不过这刘知州一个。 雍王喝了口酒,嘿嘿笑道:“刘知州也已及冠,不知,孤这府上的女儿,可有看得上的?” 刘铮一听,苦笑连连。 古怪地看了雍王那臃肿的身材一眼,刘铮浑身一个激灵。 雍王登时色变:“刘知州,你这什么眼神,孤那女儿,可是一个比一个的美!嘿,孤想当年,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刘铮嘴角一抽。 雍王也知道扯远了,又给各自倒了一杯酒,而后才笑道:“不过还是算了,孤那些个女儿,一个个傻乎乎的,肯定斗不过那天下第一琴师沈曼青。还是别去你们刘家受气去了。” 刘铮苦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突然这个时候,雍王淡然道:“刘公子,距离那中秋佳节,可只有半个月了。” 刘铮浑身一震,疑惑看来。 雍王飒然一笑:“令尊应当要去那西域都护府一趟才是啊。” 刘铮知这雍王,深藏不露,一脸正色:“雍王何以教铮?” 雍王眼珠子一转:“涉及皇室秘事,孤可不敢多说。” 刘铮哭笑不得:“那雍王高价订制的两艘银州船,怕要推迟交货了。” 雍王一听急了:“别别别,哎呦喂,刘知州,也就你敢这么拿捏孤,什么眼神,孤说的是这汉中城内!” 他语锋一转,眼神灼灼看着刘铮:“公子可知那西域的大宛国?” 刘铮一愣:“自然知晓。” 这大宛国,在历史上,还是很有名的。被人称为天马的故乡,也就是说,这大宛国,同样是出战马的地方,而且战马的质量,甚至要高于凉州!自古以来,所谓的大宛马,便是出自这里。 大宛马中的血汗宝马,即使后世也常听到。 据《汉书》记载,大宛国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有野马,野性十足,不易捕获。大宛国人,在每年的春天把母马放入山中,让母马和野马配种,然后再把母马带回来,所生的马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马蹄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