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铮都给吓了一跳。 但他来不及反应,已经被这布依族的女子,给拉进了那个帐篷。 啊?这…… 刘铮心里,飞速跳了起来。 坦白讲,这个布依族的酋长女儿,长得确实很是漂亮,颜值身材,都算顶尖的,尤其是那皮肤,和彝族人普遍的黑皮肤不一样,白皙如雪,美艳惊人。 这个时候,她缠在自己身上,女人的体香扑面而来,让他有些心猿意马。 但一想到,她和刚才那个黝黑汉子,就在这里颠鸾倒凤,他心中的欲望,还是很快便熄灭下去。 女子看到刘铮的表情,奇怪问道:“男人,你……不行?” 我…… 刘铮一脸黑线,男人怎么可以说不行?只是他实在接受不了,她刚和别人亲热完,自己这边就要开始? 但是。 他尊重人家的性观念,只能苦笑一声:“今日喝得多了一些。” 那姑娘一听,眼睛贼亮:“是哩,听说你可能喝?” 合着是这样…… 刘铮哭笑不得。看来这凉山的人,对于能喝的男人,是有着天生好感的。今天自己把沙马卓毅,都给干趴下了,那在她们眼里,可不就是第一勇士了? 刘铮点点头:“不如让我回去……你,你把刚才那个再叫进来?” “不不不,大裤脚的男人,不好玩……” 不好玩…… 刘铮再次一脸黑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姑娘,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我这个人好玩? “我叫阿诗玛,你呢?” 姑娘越看刘铮,眼睛越和月牙儿一般。 阿诗玛? 刘铮楞了一下。被人熟知的阿诗玛,是一个彝族姑娘。看来这西南地区的名字,也是有着互通之处的。 他笑道:“我叫刘铮。” “刘……铮,好了,我记住了!” 阿诗玛开心一笑,果真和月牙儿一般,她偷偷看了刘铮一眼,咬咬牙道:“男人,不怕,喝多了,不影响,等等我!” 她很快钻出帐篷。 刘铮嘴角一抽,这帐篷里,乱成一团,似乎那靡靡之味,依然扑鼻。 他可没有这种爱好,爬出去就要走。 谁想这阿诗玛,回来得特别快,刘铮一眼看去,那树林后,果然之前那个大裤脚的男人,显然对这阿诗玛恋恋不舍的样子,看着刘铮的眼中,也是充满了敌意。 “男人,有了这个,就好玩了!” 阿诗玛兴奋道。 “什么东西?” 刘铮一眼看去,登时脸色大变。 阿诗玛手里,拿着一颗药丸,赫然是那他见过的“神药”! 神药? 大裤脚? 刘铮突然脸色大变,心叫坏了! 这下他哪里还有心情在这里跟她调情,告罪一声,转身就跑。 只留下那阿诗玛,在帐篷跟前,一脸幽怨地看着刘铮离去的背影。 …… “大人,你是说,大裤脚族群,很有可能变节?” 火布曲力,听到刘铮的猜测,勃然大怒。 刘铮深深吸了口气:“我也没想到,这神药,已经开始在大裤脚族群普及开了。” 他揉揉太阳穴。 之前火布曲力,说是和大裤脚的头人乃保日则,已经和他达成协议,共同讨伐沙马卓毅。这一次,大裤脚,可是同样带着十万大军来的! 听火布曲力所说,当时在听到这种“噬骨之毒”的时候,乃保日则,是表现出深恶痛绝的模样,一定要将这沙马卓毅给拉下马,他才甘心。 但是…… 今天刘铮突然的发现,很显然已经证明,那个乃保日则,很可能早就知道了罂粟的存在。 当火布曲力找上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罂粟的“受益者”,但还假意答应火布曲力联军!那么,这个乃保日则,究竟又是如何立场? 他是想借火布曲力的手,霸占这罂粟资源? 还是他本身就是和沙马卓毅一伙的,这个时候,已经做好一个局,等着火布曲力来钻? 不管如何,大裤脚族群,必须要防备! 刘铮深深吸了口气,苦笑一声:“我们可以调整作战计划了。” 几个人,精神同时一振。 大裤脚族群。 占据着整个凉山地区,邛都和美姑之间的布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