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徒手杀人,大多数都是通过窒息的方式致人死亡。
而无论哪一种,大多都会在案发现场留下血迹。
刀枪棍棒斧头杀人就不用说了,必定见血。
徒手杀人,除非被杀的人没有一点反抗能力,比如被绑缚,或者迷晕。
否则的话,被杀的人一定会反抗。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再柔弱的被害人,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起码能抓伤凶手的手吧?
有一些凶杀案件,从被害人指甲缝隙内提取到凶手的表皮组织,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有一些凶手会在掐死人之前就戴上手套,甚至刻意穿长袖衣服掩盖手臂,这就是很有经验,或者有谋划杀人的凶手才能想到的。
至于现在的现场,就是一个血迹形体分析的极佳案例。
滴落状血迹、流柱状血迹、抛甩状血迹、喷溅状血迹还有床上的血泊,可以说应有尽有。
陆川疑惑的是入户门边缘墙壁和门框结合处的血迹。
这是一条抛甩状血迹,从抛物线的粗细变化,能够判断出血迹从入户门方向挥洒出,之后粘附到墙壁和入户门结合的地方。
从血迹边缘的毛刺变化和血迹延伸方向,能得出凶手当时和被害人站立的位置,以及挥刀的方向。
除此之外,在这条血迹前方地面上,有一滴椭圆形的滴落状血迹。
从滴落状血迹的形态、大小上,能够测量出血迹源头的滴落高度。
抛甩状血迹,滴落状血迹,结合在一起,得出的结论让陆川一些疑惑。
而这个疑惑就是,血迹展现出来的现场动态和刚刚王一山说的……
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