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一般意义上来讲,毁尸灭迹就是为了消除被害人的痕迹,从而隐藏被害人和死者之间的人际关系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让警察不知道死的人是谁,连死的人是谁都不知道,那想找凶手可能性就不大了。
“既然凶手并没有想要隐藏王静雅身份的意图,那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尸体呢?”
其实对于隐藏王静雅的身份而言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凶手把他的身份证放到灶塘里烧掉,就会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麻烦。
可是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我们放下这个问题先不谈,反过来说凶手既然敢把王静雅的身份证留在现场,那么对方是不是根本就不怕王静雅的身份泄露呢?”
“也就是说凶手根本不怕警察调查王静雅的人际关系联系人。”
“因为他知道,这根本就找不到他。”
“当然,我说的这是一个可能,我看完卷宗后,对这个比较疑惑。”
王传民皱眉听完了宋明光的分析。
其实宋明光说的非常有道理,就是对方为什么要把死者的身份留下来给警察去发现。
明明是随手就能毁掉的东西,增加自己暴露的风险,对方却仍然没有这么做。
是疏忽大意了吗?
王传民觉得不太可能。
案发现场凶手是进行过非常仔细的清理的,这一点王传民在现场研究过很长时间,所以他很清楚。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来,凶手是比较细心的,所以对方会粗心大意的把身份证留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