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了,那后边还真不好办,毕竟作为审讯人员的话,关于张超在审讯时候的所有表现。他们都要如实地记录在案是否具有坦白从宽情节,这都是要有详细记录的。
当然,如果dna信息比对不成功,那就说明他们确实抓错了人。
不过以王兆凯的经验来看,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dna信息比对一定是成功的,张超这个人绝对有问题。
当然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张超跟这个案子真的没有关系,张超也逃不了,毕竟他三年前犯的抢劫案是让他弟弟去给他顶了罪。
他弟弟给他顶了罪犯了,包庇罪,包庇罪的判决时间可能并不长,三年过去对方这个包庇罪因为已经事先服刑了,所以可能也就直接放出来了。
但是张超不行,他本人犯了抢劫罪,那他就应该进去再次服刑。
当然因为这个案子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细节需要进行商讨,而且有可能有些人的责任还要进行追究。
因为从因果上来讲,如果当时张超确实进到监狱里面服刑了,没有发生顶罪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对方是不是这就不太可能?或者说根本不可能杀死王丽丽犯下这起罪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