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柯一梦>玄幻魔法>犯罪心理> 第161章 社会现实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61章 社会现实(1 / 2)

叶子突然之间叹了一口气,小王赶紧问道:“怎么唉声叹气的啊?是又有什么事情让你想不通了吗?”叶子开口对众人说道:“我就是觉得,为什么这几年会发生这么多的社会性案件。你看一会是杀妻案,一会又是杀害自己儿女的案子。你们说这些人都是干嘛了啊?好好的生活不好吗?非要去做这些可怕的事情,这不就是伤人八百,自损一千吗?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啊!”

张元也开口说道:“其实这该怎么说呢?一切都是因为利益,你们没有发现吗?现今社会的人越来越自私了,很多人都可以学会了为自己考虑,这其实有好也有坏。好的一点是大家都开始学会了更爱自己,不再圣母心泛滥。坏的就是太自私的就会因为自身的利益而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所以很多事情都是相辅相成的。就像你刚才说的那几个案子,这些人也都得到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过那个亲生父亲杀害自己儿女的那个案子还真的很人神共愤。人家都说虎毒不食子,他居然能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下得去人。”

小雪赶紧说道:“那都是那个小三怂恿的,我看过案件了解过情况。好像是因为这个男人认识了这个女人之后就和自己的妻子离婚了,小孩一开始是一人带一个的吧!但是他的这个女友不能接受他有小孩的事实,他为了讨对方欢心就把自己的一对儿女给扔下楼摔死了。”

叶子补充道:“这个男的和这个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后来的这个女人私下建立恋爱关系,后男方与自己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儿子6岁前由男方抚养。这个女人多次向男方表示无法接受其有小孩的事实,两人遂共谋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男方子女。当日,男方趁家人外出,将正在次卧室玩耍的两名幼童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窗户扔到楼下,致两名幼童死亡。其实这个男人会为了讨这个女人欢心杀害自己的儿女也是因为利益冲突,听说是这个女的家里很有钱,我觉得他应该是想着只要好好把握住对方,自己就会飞黄腾达。在利益面前他的一对儿女就成了他可以踏入豪门的绊脚石,这个女人不接受他有小孩的,觉得这两个小孩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自己也还年轻想要小孩自己可以生,为什么要去帮别人养孩子呢?所以最后两人就一起密谋把两个孩子一起杀害了。本来还想做成是意外的假象,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的罪行被公布于众,这么高的窗台孩子要怎么爬上去不说,而且一个孩子 2 岁另一个也才 1 岁应该怎么办到自己爬上窗台后,失足掉下楼去。所以说百密总有一疏,做过的坏事并不是仅凭一张嘴就可以搪塞过去的。”

张元听后说道:“所以现在这两人就承担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了啊!不过案子还是审判了一段时间,一审的时候检察机关认为,两名凶手共同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起诉书提出,被告人在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私下建立恋爱关系,后男方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妻子抚养,儿子6岁前由男方抚养。女方多次向男方表示无法接受其有小孩的事实,两人遂共谋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波子女。案发当日,男方趁家人外出,将正在次卧室玩耍的两名幼童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窗户扔到楼下,致两名幼童死亡。在最后陈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两被害幼童的母亲当庭表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两被告人。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再次开庭审理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两名凶手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孩子的母亲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人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男方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男方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女方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男方有小孩为由,催促男方杀死两名小孩,并在男方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男方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男方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男方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小王也赶紧插嘴道:“本来事情这样判决也就结束了,但是这二人居然还上诉。还不服判决,还好最后这两人还被判了死刑。杀人就应该偿命,就算你的家庭再有钱有势也好也不是说就可以免除处罚的,人就应该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既然不能承担后果当初就不要去做啊?这就是一种对法律的挑衅,藐视法律。”

大家聊完这些案件情况后,张元说道:“好了,今天陈述休假回来上班的第一天。我们还是不要说这么沉重的话题了吧!要不我们大家晚上一起聚一聚,小雪订个位置。今天我们出去吃饭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