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河的双眼亮晶晶的看向他,并问了他一句。
“不喝!”
张卫国夹了一筷子的鸡肉,放进嘴巴里,嚼了一下,想都没想摇头拒绝了。
“哈哈~”
见他这副样子,马大河一边满上酒,一边乐呵呵的大笑了。
“那你多吃菜!”
每次让他都不喝,这年头,不喝酒的男人太少了。
更别提滴酒不沾的,他压根就没见过。
…..
一顿饭的功夫,两人吃了半个多小时。
最后还是小河先吃饱,站起身来,说要带着东西跑一趟黑市。
毕竟,剩下的野山羊和野鸡,还是活的呢!
趁着晚上赶紧卖出去,等到明天也许就会死去了。
死了也就不值钱了。
而坐在那里喝着酒的马大河,脸色微微红迷迷糊糊应了声。
“行,你去吧!路上注意安全了,家里不用管,等会吃完我收拾!”
马大河的酒品还不错,不然张卫国也不敢放任他乱喝。
每次喝完酒,最多老老实实躺在那里睡,他人绝对不会乱来的。
也从来不耍酒疯子。
不敢磨叽了,张卫国拿出怀表看了看,已经将近八点了。
他得赶紧出发了。
黑市距离村子还有很远的距离,走路过去差不多得一个多小时。
加上几十斤的猎物们,不是什么轻松活。
“嗯,我会快去快回的!”
他会尽量早点回来的。
虽说家里一个大男人,也没什么危险性。
但是毕竟大哥喝了酒,万一坏人摸上门,还是很危险。
“去吧,去吧!”
马大河喝的迷迷糊糊的,听到他的叮嘱只是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具体听没听进去,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张卫国也顾不得那么多,扛上猎物收拾一下出了门。
很快消失在了黑夜里。
天黑以后的乡村,基本没人出来了。
他们不是在家做饭吃饭,就是已经躺到床上休息了。
每天睁开眼睛就是去干活,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出来瞎晃悠。
再加上,这年头的娱乐项目几乎没。
晚上黑乎乎的不睡觉,难道出来捉迷藏?
张卫国的记忆失去了,但是不管他的肌肉记忆,还是身上的本领,都是还在的。
他有功夫在身,去到哪里都不怕。
更不要说,一个人走在夜晚乡村路上了。
只不过,晚上太静了。
除去周围虫鸟嗡鸣声,就是微风吹过树叶留下来的哗哗声。
几十斤的东西也不重,就是山路不好走。
为了早点到黑市,张卫国选了以前不曾走的一条小山路。
这边的路估计少了三分之一的路程,也算抄了近路了。
农村的山路除了杂草和野树,就是各种扎人的植物。
一不小心衣服裤子全被挂住了,狠一点的直接就将皮肤刮破了。
今晚月色还不错,外面不算黑。
一轮明月当空照。
月光洒在树林里,微微有点亮。
虽然不如白天视力好,但也足够看清山路了。
咔嚓,咔嚓,脚踩落叶的声音,不停的响起。
张卫国不紧不慢走在小路上,他小心的避开扎人的植物,以及路上面的各种绊脚石。
他的脚步并不快,但是稳重又安全。
一种不知名的鸟儿隔着一段距离鸣叫了几声,在安静的夜里,有点突兀又有点瘆人。
对于张卫国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
好像他对这种环境,有种不自觉的亲近感。
貌似很早以前,他就经常呆在眼下这种环境里。
具体是在哪,又是啥时间?
他却想不起,只是隐约有点熟悉而已了。
想不起,他就不想了,想多他就脑壳疼。
专心盯着脚下的山路,他一步步的往前走。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因为抄了近路的缘故,硬生生的一个小时到了目的地。
这边的黑市,没在县城里,而是在县城边缘一座荒废了的坟场的附近。
张卫国已经不是头次来。
每次有了猎物都是他来卖。
大哥身体不太好,年纪又大了,这种累人的活,肯定是他了。
歇了一小会,顺着熟悉的路往里走。
穿过一片树林也就到达了。
四面全是树林的空地,或蹲着或坐着密密麻麻的卖家。
他们全都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