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发过来一个“你最好了”的表情。
徐怜擦了一下额上的汗,怎么突然间真的有一种要哄娇滴滴的女朋友的感觉?
一下班,徐怜自己都没发现,他的心情比平时要开心,动作也快了几分,似乎有点藏不住的欢喜。
果然,在熟悉的街角,看到了向屹。只是今天,他没有开车,还是骑了中午的电动车。但是身上穿的不是外卖工作服了,还是一身休闲的衣服。
如果是别人穿,看起来就挺普通的。可向屹身材匀称,看起来是天生的衣架子。坐在电动车上,像代言模特似的。
徐怜刚准备上车,向屹先一步停好了车。把徐怜引到车屁股那,手动打开了电动车尾箱。
一捧白玫瑰出现在眼前,还有暖黄色的小灯串在一闪一闪。一条彩色横幅挂在尾箱上盖上,写着:
“徐怜,我喜欢你!”
是手写的,说实话,字不好看,还有点儿幼稚,像小朋友,可却很打动人。
向屹把白玫瑰掏出来,双手送给徐怜。
“喏,给你的。那个,我”
向屹还没说完,旁边一个路过的大爷大概是在遛狗。天很晚了,他眼神看不清,还以为是在求婚。竟然冲他们喊了一句:“答应他!答应他!”
旁边的狗狗是一只哈士奇,也跟着嗷呜了一声。
徐怜默默的拿花挡住了脸,别一会招来大批围观团。
向屹倒是一改刚才的腼腆羞涩,一脸得意,“谢谢大爷!”
然后小声在徐怜耳边说:“我能抱你一下吗?要不然大爷一直盯着,拖久了人更多。”
徐怜点了点头,向屹小心翼翼的把他连花带人揽入怀里。
大爷这时才想以一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高深样子施施然离去,却被那只有时通人性有时又确定是只狗的哈士奇拖着没有印象的狂奔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