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殷开口道:“我看这东西,有的心里也是红的,皮也大多是红色。
那就叫它红薯吧。”
他说着,就动手蘸着水在桌面上写出了‘红薯’两个字。
“又因为这东西,是在地下面结的,伱看这几个大一点的,像不像圆圆的瓜?
也可以叫它们地瓜。”
红薯?
地瓜?
听了梅殷起的名字后,宁国公主小婵,都拍手叫好,觉得很贴切。
尤其是地瓜这个名字,更是贴切。
赵甲长也在边上叫好。
觉得梅先生不愧是梅先生,这么快就能想出名字来。
还一次想两个。
关键是所想出来的这名字,还挺好记,并不高深。
李景隆则微愣了一下。
随后也称赞说,这个名字起得好。
其实李景隆觉得,依照二姑父的学问,这个时候取名字肯定能够取一个很文雅,很有品格的名字。
就算是不文雅,那也还可以借着给新物种取名,来拍一拍皇帝的马屁。
这东西看起来挺不错,如果真的能弄好,舅爷那边很有可能会龙颜大悦。
今后都有诸多的好处。
多少人遇到了这等好机会,都会绞尽脑汁的,想一个想吉祥的名字。
可结果二姑父倒好,竟如此轻松随意,丝毫没往皇家那边靠。
白白错过了这大好机会。
不过转念又一想,好像二姑父也并不在乎这个。
每次舅爷前来,他都要对舅爷死谏一番。
二姑父若是真的在乎这些,那他就不是二姑父了。
不过,这既然是姑父取的名字,那他说啥就是啥吧。
只要二姑父高兴就行。
梅殷若是想,当然也能够起一些高雅一点的名字来。
不过怎么说呢,他在后世早就已经习惯了,对红薯的这些称呼。
若此时给他改了名,总觉得怪怪的。
还是叫红薯和地瓜比较好,朗朗上口,他听着也熟悉。
当然,这两个名字也比较接地气,在今后也有利于流传。
……
“可惜了,这么好的东西,在此之前村里面多少人都有眼无珠,不认得好东西。
将它们当成杂草给除掉了……”
在见识了红薯的好吃后,赵甲长满是可惜的出声说道。
如今,赵甲长对外红薯的态度,可谓是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尤其是算算时间,从红薯的秧苗出现到现在,也才不过是两个月的时间多点。
这样短的时间,红薯居然就长这么大个了!
梅先生只不过是刨了三棵,就弄了这么多。
而且,看起来这红薯还能接着长个。
那要是等到红薯彻底长成,一棵红薯得结多少东西啊!
这红薯的产量,有些高啊!
虽然赵甲长并不能准确地算出,今后一株红薯大约能有多少产量。
可是仅凭他,现在所看到的这些进行计算。
就能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
那就是这红薯的产量肯定不低!
要远超过寻常的庄稼!
越想,他就越激动。
在激动的同时,又满是后悔,恨不得动手抽自己一巴掌。
这么好的东西,自己之前为什么就如此蠢的,将其当成野草给弄没了?
听得到赵甲长如此说,宁国公主也同样心生感慨。
同时心里面,也变得更加骄傲了。
还好有自己夫君在!
若无自己夫君,红薯这种好东西可就真错过了!
那么多人都有眼无珠,把好东西当成了杂草。
偏就自己夫君将之留了下来。
如此一想,就越发觉得自己夫君非比寻常。
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夫君,感到特别的骄傲。
骄傲的同时,也觉得有些可惜。
这红薯秧苗,被村民们给拔掉实在令人惋惜。
而且,自己家里也只剩下了九十多棵,没有办法进行大规模的种。
这么好的东西,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种。
想想就让人觉得惋惜……
宁国公主还想着,若是今后自己家田里的红薯多了,给父皇母后以及兄长他们尝尝鲜,送给他们一个惊喜来着……
现在看来,等到红薯成熟也只能给他们一人送那么少许。
毕竟这大量的红薯,还要保存下来,用来留种。
梅殷点了点头道:“这确实有些可惜。
不过这事儿也怪不得人,谁能想到,这样一种不知名的野草,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