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好吃。”
郑记的冰糖葫芦在京城最受欢迎。郑记号称独门手艺,精心制造。成本高,定价也高,尽管很贵,因其味美,所以深受有钱人欢迎。
云笙对郑记并不感兴趣。再好的手艺,冰糖葫芦终归是冰糖葫芦,也做不出肉味。吹上天也是个冰糖葫芦,就算有天有钱了,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
“明瑞,你阿玛一定很喜欢你。”
“当然了,我阿玛对我最好了。”明瑞吃到冰糖葫芦,心满意足,笑眯眯回答。
云笙感叹明瑞命好。富裕的家境,爱他的父亲。这些都是云笙不曾拥有的。因为命好,万事都有旁人替他操心,明瑞整日笑眯眯的,从不须忧愁任何事。
难道她不想这样吗?要是有人宠着她,事事为她打算,她也能和善体面。可她什么都没有,再不强硬些,只会让人欺负死。
“云儿,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家好吗?”
云笙眼中闪烁着寒光,质问道:“问这个做什么?”
明瑞连忙解释,“我没有恶意的。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知道你家在哪里?我以后可以常常去找你玩了。”
明瑞人好,又请云笙吃东西。云笙对明瑞印象极佳。不过是明知不可能,所以说了重话,不留半点念想。“不必了,感谢你的喜爱欣赏,可我不想和你当朋友。”
说完这话,毫不留情走掉了。两人不可能做朋友,那就断干净些。
明瑞失落至极,他最好的朋友是表哥永琏。由于种种原因,明瑞快半年没去王府找永琏玩。没人陪他玩,烦闷无趣至极,才想出来看风景散心。
快乐总是短暂的,好不容易遇到个投缘的人,还不愿同自己当朋友。勾起了伤心往事,明瑞靠着柱子。“我好想哥哥妹妹,好想姑姑姑父。”
“既然想我,怎么不来王府玩呢?”弘历碰巧也来看景,一抬眼在人群中,看到个像明瑞。由于离得太远,不敢确定。走近一看,过真是明瑞。
弘历欣喜至极,把明瑞搂在怀里。“你姑姑和永琏都想你了。想接你到王府玩,又怕影响你读书。今日既然碰上了,同我回王府。明日上午,派人送你回家。”
明瑞见到姑父,自然也很开心,可一想起父亲的嘱托,心中不是滋味。
弘历决定的事从没人能更改。还没等明瑞答应,直接抱走。走前特意嘱咐楚晟:“告诉你家主子,明瑞今晚住在王府,不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