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合同我带来了,凌先生可以带回去慢慢看。”宋金龙见双方达在共识,笑着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共同递给凌零。
“不必了,我信得过能被书婷叫叔叔的人不会坑我。”凌零很爽快就签字。
凌零的记忆力很好,仅是粗略看看,就知道和上次的合同除金额和歌名外,其余的没什么分别。事实上对于一位音乐界徐徐升起的明日之星,只要脑袋不是进水,宋金龙是绝对不会在合同上做手脚,更何况还有姚书婷的关系。
姚书婷见凌零如此相信自己,心里暗自高兴,见自家公司收了四首高质量的歌,她也很开心,眼见唱片公司一日不如一日,作为热爱音乐的姚书婷有些难过。
虽然姚书婷明白大势不可挡,但能延迟公司衰退的步伐也是好的,凌零这四首歌,可谓一支强心针,新专辑大卖几乎是肉眼可见的事,其利润起码能维持唱片公司两三年的运营。
宋金龙见凌零说话如此有艺术,心理高兴之余觉得奇怪:他一个大三的学生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这马屁拍得让人十分舒服啊!
“谢谢凌先生的信任,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找我,姚总是做大事的,小事还是由我出面比较好。”宋金龙见凌零签字,心里像吃了兴奋剂一样高兴,递过自己的名片。
“好的,谢谢宋总。”
“呵呵,不用客气,咱们是合作伙伴,说这些就见外了,我年长几岁,你以后叫我龙哥就好,总不总的那是外人叫的。”
“好,那我也不客气了,龙哥,以你的经验,《追光者》的版权官司什么时候能有结果?”
“一般情况下需要六个月时间,慢的话可能三年。”
“哦,要这么久?”
“唉,版权官司看似简单,实则有七个流程要走,不瞒你说,和政府部门打交道,那时效性……”宋金龙摇了摇头,没有继续说下去。
其实宋金龙不说凌零也深有体会,十年后他一台汽车过户都要跑n个窗口,足足花了一个下午才搞掂,更不用说现在更加官僚的大环境,更加复杂的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