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公载记》
彼时(188-189)的曹操担任典军校尉,也在西园供职。
征太祖为典军校尉。--《魏书武帝纪》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下属的曹操,曾得罪过蹇硕这位上司。
从可见记载推测,宋奇家族在其中应当起到了回护作用。
熹平3年(174),2十岁(虚岁)的曹操举孝廉为郎,即宫廷侍卫。
出任郎官在两汉时代是勋戚子弟的常见仕途跳板,固无足论。
在简单的历练后,曹操出任洛阳北部尉。
年2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魏书武帝纪》
这个官儿,相当于县公安局局长。
在北部尉任上,曹操棒杀了违反“宵禁令”的蹇硕叔父,但他并未遭到蹇硕的报复,而是被授予外任,赴兖州东郡的顿丘县担任县令(算升职加薪)。
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曹操)即杀之。--《曹瞒传》
(曹操)年2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魏书武帝纪》
1般的观点,往往认为曹操的父亲曹嵩,凭借宦官子弟的身份,在其中起到了沟通协调的作用。
但如果注意到宋奇与曹氏的联姻关系,便会发现宋氏家族在其中也起到了重要、甚至可以说关键的作用。
曹操出任洛阳北部尉,事在熹平3年(174)。
宋皇后的父亲宋酆(音丰,酆都城的酆,没文化者经常写为丰都),彼时担任执金吾(音yu4声),管理洛阳的治安工作。
本书中,程昱便是与9卿平级的执金吾。
当然,因迁都许都,所以程昱便负责许都治安。
建宁3年(170),(宋氏)选入掖庭为贵人。明年(171),立为皇后。父(宋)酆,执金吾。--《后汉书宋皇后纪》
执金吾1人,中2千石。本注曰: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3绕行宫外,及主兵器。--《续汉书百官志》
从曹操“杖杀犯禁豪强”的记载看,洛阳北部尉无疑也有类似职能。
在此背景下,宋酆当然可以借职务之便替曹操说话。
太祖初入尉廨,缮治4门。造5色棒,县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曹瞒传》
按照梁章钜的意见,宋奇应是宋皇后的同辈。
照此论之,宋酆便是宋奇与曹操的父辈。
光和元年,(宋)后废,(宋)酆父子并被诛。则濦强侯必宋皇后兄弟行也。--梁章钜
作为掌管洛阳治安的长官,宋酆在事件中必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很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政治能量,对晚辈曹操进行了疏通与回护。
因此曹操才能免于蹇硕的迫害。
宠臣(指蹇硕为代表的宦官)咸疾之,然不能伤,于是共称荐之,故(曹操)迁为顿丘令。--《曹瞒传》
云某以为,这大概便是曹老板从阉党过渡为士大夫的开端。
宋家当然是外戚,但也是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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