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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襄阳诣刘表,暗中使阴招1(2 / 3)

西历233年。

这些益州大姓反叛的原因不难理解:

他们反抗的,是以刘备父子为代表的“荆楚殖民集团”。

1言蔽之:

昔豫州入蜀,荆楚人贵。

摘自《华阳国志》

豫州,指的便是豫州牧刘帮主。

换言之,充分吸取历史上刘帮主经验教训的苟哥,并未重蹈历史覆辙。

第1件事,亦即悬于苟哥心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解决后,苟哥心中轻松许多。

接下来第2件事,苟哥便看向荀攸、刘璋、张鲁、董和及费观。

毫无疑问,此事与刘表有关。

同1时间…

许都宫城承光殿上。

刘协又又又1次接见了同宗的皇叔、皇婶刘瑁夫妇。

刘瑁和吴夫人并未随赵旻赶赴凉州,而是在卫府亲卫护送下,径直返还许都。

刘协在有了“儿子”、听闻益州、凉州收复后,觉得自己又行了…

其人与刘皇叔刘瑁照常叙旧之后,便又1次向刘皇叔控诉起天杀的赵旻那“累累罪行”。

刘瑁听得心惊胆战,尽管其人表面上…

涕泪横流。

其人不住叩首。

“臣实不知,陛下竟受如此委屈!赵从文实乃逆臣也!”

刘协恨得咬牙切齿。

“皇叔,吾最初时尚以为,赵从文乃心向汉室、立志为周公之忠贞之臣,岂知其人在得志之后便原形毕露!”

刘瑁顿首于地,默默听着刘协的控诉,同时心中暗暗归纳总结:

卫将军之罪1:不还政于天子;

罪2:专断独行,与尚书台沆瀣1气,架空皇权;

罪3:大4裁撤官吏;

罪4:4意任用老弱病残及妇人,大失朝廷体统;

罪5:不顾及祖宗先法、士族反对,执意丈量田亩;

罪6:无视大汉列祖列宗之定法,私自撤征丁税,以至朝廷税收锐减;

罪7:无视祖宗成规,篡改察举制,4意增设察举名额;

罪8:目无朝廷及纲纪,竟胆敢征收宗室田税,以至宗室怨声载道;

罪9:罔顾士农工商4民之序,重工商而轻士人;

罪十:重工商导致民风不正;

罪十1:大兴屯田,以至士人之客数量锐减;

啊这…

此皆为仁政、善政也!

刘瑁虽始终顿首附和刘协,心中却愈发胆战心惊起来。

刘瑁心中忍不住嘀咕:若卫将军早生3十年,尽速施行此新政,我皇汉又焉能大乱?又何至于此?何至于此也!

刘瑁不同于刘璋,其人是刘焉指定的继承人,所以其人无论能力还是眼界,均高出刘璋1大截。

刘协所说的赵旻“累累罪行”,在刘瑁看来皆为高明之举,至于赵旻不还政于天子…

刘瑁个人认为,这没有任何问题。

因为这是各郡都想独立割据、士大夫们想垄断官位世袭的乱世!

皇权在这乱世,1钱不值!

刘瑁甚至认为,卫将军既然无僭越之心,你刘协就偷着乐吧,还要啥自行车啊!

尽管这时代不可能有自行车。

然而…

让刘瑁震惊到无以复加的…还在后头!

“皇叔,赵从文之罪行,可谓罄竹难书也!”

刘瑁唯唯连声。

他的意思是:啊对对对!

然后,刘协突然开口…

【作者题外话】:史书中的“两条暗线”辩诬:

除了上述的4条明线,另有两条暗线,可为袁绍“称帝僭越”的佐证。

其1是沮授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该条材料出自《献帝纪》。对袁曹1类的僭越者,刘艾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话。此语悖慢至极,不见于《3国志》。

沮授说绍云:……宜迎大驾,安宫邺都,挟天子而令诸侯,畜士马以讨不庭。--《献帝纪》

曹操阵营中,关于“如何利用天子谋取霸业”有两条出处。其1是荀彧的“奉主上以从民望”,其2是毛玠的“奉天子以讨不臣”。

诚因此时,奉主上以从民望,大顺也。--《魏书十荀彧传》

宜奉天子以令不臣,脩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魏书十2毛玠传》

辞令上看,荀彧为柔、属王道;毛玠为刚,属霸道。但措辞均比沮授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和蔼得多。

实际在《3国志》中,“挟天子”之语出自诸葛亮,用来骂辱曹操。

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蜀书5诸葛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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