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不置史,注记无官,是以行事多遗,灾异靡书。--《蜀书5诸葛亮传》
因此《3国志》中的《魏书》与《吴书》有王沈、韦曜等人的“前作”为参考,《蜀书》则由陈寿独立撰写。
换言之,今天看到的魏、吴材料中,更多是王沈、韦曜的旧文;而《蜀书》则完全是陈寿1人的“意志体现”。
益州牧刘璋、是刘备立国的“驱除所在”。因此创业之君刘焉,也便被1并录入《蜀书》,而不得与2袁、刘表合传。
《驱除传》(群雄传)本意是为了凸显“得天下之正”的法统,是配菜;但在《蜀书》之中,竟然位在卷首,喧宾夺主,成了主菜。
陈寿这种书法,无疑明确指向“刘备法统不正,益州实系夺立”。
这与陈寿的出身,以及刘璋、刘备的“治蜀差异”有关。
陈寿出身巴西安汉县,该地大姓是陈、范、阎、赵4家。陈寿入晋后又还本郡为“中正”(需2品以上),可知实系巴西豪强。
安汉县号出人士。大姓陈、范、阎、赵。--《华阳国志巴志》
刘璋治蜀,宽仁暗弱,豪强恣睢;刘备治蜀,铁腕镇压,重用荆楚。
注:关于刘备、诸葛亮排斥蜀人1事,我之前多撰详文,此处不再展开。
换言之,陈寿将《驱除传》列在《帝纪》(先主传的本质就是“帝纪”)之前,很明显是对刘备的揶揄与贬损。
2牧(即刘焉、刘璋)不从董、袁群雄之例,而列《蜀志》首,(陈寿)非夷昭烈(指刘备)于割据也。--《义门读书记》
蜀汉立国,内部自称“汉国”,陈寿却公开写作“蜀书”。除了来自西晋的压力外,当是陈寿本人对刘备政权的憎恶。毕竟损害了川蜀豪强利益的荆楚集团,不可能被益州大族出身的陈寿所喜爱。
多说1句,按“驱除”大义之所在,若刘备死于群雄割据时期(190-200),那他大概率会入《魏书7》与吕布合传;
至少也会入《魏书8》与陶谦、公孙瓒合传。
其人将与汉末群雄1起、作为“魏武肇基之始”的垫脚石,成为新朝军功的点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