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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二桃杀三士,河北种祸根2(3 / 3)

前往摩陂“观龙”,同年改元“青龙”。

龙是神话体系中的圣兽,不可能真的存在人间,更不用说还生活在井中。明帝所谓的“观龙”,无外乎自吹自擂、炫耀功德。如果井中真的存在“龙”,那大概率就是条水蛇而已。

更大的问题是,青龙所代表的,是5行始终当中的“木德”。

土色黄,木色青。按照5行相克规律,“木克土”。

魏属土德,因此代表木德的“青龙”、相当于曹魏的灾异。

按照5行始终学说,在曹魏的语境下,“黄龙”属于祥瑞,“青龙”则属于妖孽。

魏明帝改元“青龙”之事,历来被后世史家嘲讽。考虑到汉末丧乱已久,典章废弛,乃至京师学者“能操笔者”不足十人的窘境(见《魏略儒宗篇》),闹出如此可笑的翻车事件,也不难理解。

更为可笑的是,“青龙改元”明明是1件显而易见“政治车祸”,满朝文武竟无1作声,甚至有不少大臣还跟着明帝前往摩陂1起“观龙”。并吹捧附和。

青龙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2月丁酉,(明帝)幸摩陂观龙。--《魏书3明帝纪》

可想而知,对祥瑞与灾异的解释权,在实际操作中,不以典籍为依据,而掌握在权势者手中。

黄龙属土德,本是曹魏的祥瑞。但在特殊背景下,也会被解释为妖异。

曹髦是曹魏第4任皇帝,第5位统治者。

曹髦好学,对5行谶纬1类的“内学”比较了解。类似明帝时“改元青龙”1类的闹剧,便罕有发生。

在曹髦统治末年,即其被杀的前1年(259),在宁陵县井中又出现了“神龙”。

(甘露)4年春正月,黄龙2见宁陵县界井中。--《魏书4高贵乡公纪》

这次的地方官功课做得比较好,称“两条黄龙悠游井中”。黄龙吻合曹魏的“土德”之义,属于“大瑞”,按理应该改元大赦。

可怪之处恰恰在此。

曹髦闻黄龙降世,不仅面无喜色,反而叹息痛骂:

“龙代表了皇帝。皇帝上不在天,下不在田,居然住在井里?此恶兆也。”

是时龙仍见,咸以为吉祥。帝曰:“龙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数屈于井,非嘉兆也。”--《汉晋春秋》

曹髦口中“住在井里的龙”,毫无疑问指代自己。

而“恶兆”则清楚指向了彼时的权臣司马昭。

曹髦甚至愤愤不平地提笔作诗,即著名的《潜龙诗》。

该诗原文已经散佚,目前流传的是元末明初版本的演绎文学,不过2者传达的含义,应当相差不远。

按《汉纪春秋》记载,司马昭“闻而恶之”。翌年(260)即发生了著名的弑君事件。

(曹髦)作《潜龙》之诗以自讽,司马文王(司马昭)见而恶之。--《汉晋春秋》

青龙是曹魏的恶兆。但明帝独擅权柄,故强行将“灾异”解释成“祥瑞”,满朝文武不敢作声。

黄龙是曹魏的大瑞。但曹髦已然失势,结合了自身的悲惨处境,竟将“祥瑞”解释为“灾异”,最终又引发了权臣篡弑。

可见,同1件事物,到底是喜还是灾,是福还是祸,最终解释权完全掌握在统治者手中,根本没有学者或者百姓的置喙之地。

下1章咱们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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