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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荆士达许都,孔明至丹徒11(1 / 3)

“诸君皆对旻寄予厚望,愿将荆州之繁荣昌盛、长治久安托付于旻之手,既如此,旻亦决不负诸君之厚望!”

说着,苟哥神色变得郑重无比。

“稍后旻必向天子讨诏,皆封诸君为县侯;2公子深明大义,旻除讨诏封2公子为高平侯之外,亦将赐2公子食邑两万户;此外…

诸君非但可与朝廷共享河西走廊、西域都护府之商路,建于秭归之工坊,旻可出让1成股权分于诸君!”

县侯,在东汉诱惑力已足够大…

历史上,即便蔡瑁献荆州有功,也不过被曹操封为亭侯而已。

更何况还有秭归县工坊的1成股权,秭归县位于大江之畔,巴东、汉中及南郡3郡交界之处,无论向东西南北运送货物,交通都极其便利。

在苟哥原本的设想之中,此地工坊可做为未来南郡的重要生产基地。

但如今,为了稳固荆州统治、瓦解江东斗志,苟哥不得不将此重要生产基地的股权转让1部分出去。

以是故,在场之荆州豪士、外加1个刘琮,心中皆满意至极。

苟哥见状、决定趁热打铁。

“幼宰先生乃南郡士人,是故其人不可再任南郡太守,更不可任荆州牧,何况我仍有意令幼宰先生主导荆州工坊之事。

我有意任陈长文为荆州牧、黄汉升为南郡太守、文仲业为武陵太守,诸君以为如何?”

按照东汉的“3互法”,本州郡之士人,不可任本州郡之州牧、太守,此举名为“避籍”。

因此荆州南郡人董和,非但不能任南郡太守,更不可能出任荆州牧。

陈长文就是豫州颖川人、荀彧的女婿陈群,其人既非荆州人,正妻亦非荆州人,所以陈群任荆州牧毫无问题。

南阳人黄忠、文聘,跨郡任南郡太守、武陵太守,当然不存在任何避籍问题。

更何况…

这2人向苟哥请假返乡后至今未归,苟哥甚至不清楚这2人今何在。

至少有1点苟哥可以肯定。

那就是,黄忠、文聘2人,此时1定还在荆州境内。

所以,苟哥便索性任命这两员虎将担任南郡、武陵郡太守。

这2人都出身于南阳郡豪族,因此,蔡瑁、刘先2人对此均无异议,2人的南阳老乡、荆州名士韩嵩对此当然更无异议。

那么问题来了…

刘琮向赵旻深施1礼。

“不知太子太傅欲如何处置家父?”

苟哥已向刘琮承诺,封其人为食邑两万户的高平侯。

也就是说,刘表老家山阳郡高平县,已封给了刘琮。那么刘表将如何处置?

苟哥微微1笑。

“2公子勿忧,令尊身为宗室,又有守土之功,我可向天子恳请,封令尊为山阳国王。不知2公子以为如何?”

所谓封国王,指的是封1郡之地、将郡转为国。

在实行郡县制的秦汉时期,郡国相当于后世的省。

若在承平盛世,苟哥说出这番话,绝对是无稽之谈。因为东汉自光武帝以降,根本没有宗室封王之先例。

东汉封王有且只有1个条件:皇帝之子。

这1规矩,就连实际掌握朝政的4大太后都不敢破坏。

但是!

请注意,这是朝纲混乱、秩序崩坏、人人割据的汉末乱世。

尤其是,苟哥如今还挟制着天子。

诸君若非要抬杠…

历史上的魏国王曹操,了解1下。

那还是妥妥的异姓之王。

刘表身为大汉宗室,封王的操作难度,远比曹操要小得多。

以是故,苟哥说刘表能封国王,那么刘表1定能。

至于为何是山阳国王…苟哥实则存了恶心刘协的恶趣味。

历史上的刘协,在逊位之后正好是山阳国公。

荆襄豪士们闻言,皆震惊到口不能言。

哪怕放在十年前,这都是匪夷所思之事。

可怜刘焉生前,心心念的不就是1个汉中王、或者是蜀王(蜀郡乃郡,确实可转为封国)嘛。

只要有天子册封诏书,那么刘表这个山阳王,便是名正言顺、合法合理、天子钦封的国王。

无论如何,这山阳王的法理性,也要比某人自封的所谓汉中王强出1万倍吧?

所以,在蔡瑁、韩嵩、刘先这些人看来,刘表绝对是赚大了。

至于刘琮…

其人甚至不由自主地拜倒于地…

他跪了。

如此条件…

刘琮根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为了彻底杜绝赤壁之战的可能性、为了天下大1统、为了乱世尽快终结,苟哥也是豁出去了。

因为此事说来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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