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憨厚:“一家医馆?就往前走,遇到路口右转,同福街道直走,门口排队人最多的就是了。”
“小姑娘,看你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打听医馆干什么?”
闻言,苏樱也解释道:“我没病,病得是我娘,她中了一种很古怪的毒,我在江湖月报上,听说神医在京城,就带着娘来求医问诊。”
“原来是这样。”壮汉点点头,而后一脸称赞道:“那姑娘你可是来对了,要说这一家医馆的苏大夫,本事那没的说,看见我这条手臂了吗?”
“那就是苏大夫给长回来的。”
“长回来?”苏樱疑惑。
“断肢再生知道不?那对于苏大夫而言,就是小菜一碟。”壮汉继续吹捧,看他脸上得意的神色,不知道的还以为拥有断肢再生能力的是他本人呢。
不过苏樱也没有反感,她只是随便在京城内拦下一人,就从对方口中听到了这位苏大夫这么多的好话。
如果这人不是医馆的托,那就证明他口中的苏大夫,绝对有真本事。
想到这里,苏樱也没再说什么,和壮汉道了声谢,就重新上了马车,扬起马鞭轻轻抽了一下。
车轮再次滚动起来。
苏樱按照壮汉指的路,不一会就来到了同福街道,紧接着他就明白刚才壮汉为什么不直接说具体位置,反倒是让她自己找门前队伍最长的客店了。
无他,实在是太显眼了。
整条街,就只有一家医馆门前排着长龙,偏偏这些人还十分守规矩,这也就导致了街边的景象非但不乱,反而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不过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至少排队的人那么多,一时半刻肯定是不能轮到他们的。
尽管可以用一些手段但推己及人,苏樱觉得,如果自己遇到闹事的病人,心情一定不好,自然也就不会受理。
所以苏樱决定等等。
医馆再怎么说也是靠病人吃饭的,京城的人口虽然不少,甚至有很多有钱人,但有钱人一般都是把大夫请到家里诊治,亲自来医馆看大夫的,反而没有多少。
至于数量最多的穷人,基本上也没太多的闲钱来医馆看病。
除却这两种人,有钱来医馆看病,但又没有富到将大夫请回去的病人,才是真正的客源。
可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
所以,医馆总有闲下来的时候,她不着急。
在此之前,她还是先找一家客栈住下的为妙,最好距离医馆近一些。
念头闪动,苏樱的目光朝周围扫了一圈,很快就锁定在了距离医馆只有几十步距离的同福客栈。
“就是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