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全身发寒。
毕竟她可没有小姑的能耐,对战壮汉不落下风,换作是自己,只怕刚打照面就被人灭口了。
郑英玮却越听越兴奋,“小同志,如果方便的话,你能去看一眼凶手的尸体吗?”
“这个……”
何晓洁有些害怕,但终究强烈的好奇心战胜了一切。
她从小就特别爱听关于破案的故事,幻想着自己跟古代的青天一样,随便看几眼,就能抽丝剥茧找出坏人来,太厉害了。
她见到尸体时,下意识往何瑞雪身后躲了躲,仔细辨认过后,说,“就是他,我记性可好了,不会认错人的。”
王桃枝连忙赞同着点头,“对,警察同志,我姑娘读书不行,但在认人方面绝对是行家,她在粮站上班,来打粮食的人她几乎都能认全乎。”
这也是何晓洁后来发掘出的天赋,大概是小跟班的自我修养。
她读书时不仅要记住自己班上的人,还有何瑞雪班上的,以及她身边的人。
和小姑交恶的她主动出头,先声夺人占据吵架的优势方;和小姑交好的不说去巴结,但也不能得罪。
久而久之,她就锻炼出了独特的认人技巧,基本上见过的人都能留下一个印象。
更别提凶手像头冬眠的熊从土里钻出来的画面太深刻,让她一直清晰地记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