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和姜楠都回京市了,听说林野风也跟着一起去京市了,也是,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还不如跟着姜楠去京市讨好讨好未来丈母娘,虽然姜楠还一直没答应跟他搞对象,但是他倒信心十足的说无所谓,先铺垫起来,早晚的事儿。
大姐怀孕三个月后,孕期稳定,就被丁大力接走了,那丁大力真是一天都不耽搁,火急火燎的回来,给他娘放了些钱,就火急火燎的带着老婆孩子回部队了,气得他娘直翻白眼儿:“没良心的东西,娶了媳妇儿忘了娘的东西呦。”
小妹放了寒假就回来了,陈最送的那个羽绒服,苏樱子穿着觉得不错,就托张扬又给买了一件打算送给小妹,正好年前包裹就发过来了。
给小妹买了一件鹅黄色的,小妹穿在身上爱不释手。
淡淡的黄色,更衬得人皮肤白,还显得有气质。
苏樱子把苏云摁到凳子上,解开她的麻花辫,给她梳了个高马尾。
“瞧瞧,这样多精神。”苏樱子抱着苏云的肩看着镜子里的人。
苏云的眉眼虽然没有苏樱子那么标致,但贵在年龄小,青春朝气的,而且一直上学,没怎么下地干活,所以皮肤很白,俗话说一白遮百丑,现在穿上这件鹅黄色的羽绒服,更显得人又白又嫩。
“这,这还是我吗?”苏云不可置信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从小她都是穿大姐二姐二手的衣服,其实二姐穿的也是大姐淘汰下来的,自己再穿二姐穿剩下的,岂止二手,都三手了,有些衣服几乎是补丁摞着补丁,以前在乡里上学,大家都穿得差不多,也不觉得尴尬。
可是高中后,进城上学,同学里大多都是城里的孩子,虽然衣服不见得多光鲜亮丽,但起码不像她的有那么多补丁,苏云不是个虚荣的孩子,但还是免不了自卑。
后来还是二姐给她买了两件新外套,两年了,她在学校一直穿着那两件外套,一年四季替换着穿,小心的洗,生怕洗出洞又要打补丁。
这一年,二姐好像真的挣了不少钱,给她买了很多新衣服,还给她那种好看的内衣,连同学都说,她现在看起来越来越有精神,越来越有气质了呢。
以前学校的男生从不正眼看自己,现在竟然有男生偷偷的给自己塞情书,不过她可不敢收,吓得撕成碎末扔到厕所里了。
“不是说过年要和同学出去玩儿吗?”苏樱子拿出十块钱给苏云:“就穿这个去,绝对数你最亮眼,这个钱拿着,到城里好好逛一逛,别不舍得花。”
苏云手里拿着钱,看着二姐,嘴巴一撇。
“诶诶,你给我打住啊,要掉就掉金豆子,不是金豆子就给我憋回去。”苏樱子连忙给她喊住。
苏云抽了抽鼻子,抱着苏樱子的胳膊:“谢谢你二姐,有你真好。”
苏樱子揉揉她的脸蛋:“有你们也很好。”
前世她亲缘淡薄,她也不知道爸妈为什么不要她,小时候,她以为是自己有病,所以被抛弃了,可是慢慢长大,发现自己也没什么毛病,挺健康的,连感冒都很少。
小学和初中一直都在福利院所属的学校,大家都是孤儿,也不觉得有什么,高中时,到市里去上学,每次节假日,放假的时候,她拖着行李,在门口等公交车,看着其它的同学都有爸妈接,她们把包扔给爸爸,然后撒娇的抱住妈妈,一家人亲亲热热的说笑着离开,她平静的看着,心里却酸涩翻腾。
算命的说她六亲缘浅,修的就是两不相欠,也好,没有疼,也不需要疼别人,挺好。
只是算命的没说她命也短,前世活了二十八年六亲缘浅的日子,这辈子,倒是有了亲人,却摊上了恶毒的渣爹,还有个偏心没有主心骨的娘,这亲缘也没见得有多深。
不过还好有大姐和小妹在,她们全了她的亲情遗憾。
无论前世今生她爱钱,爱挣钱,觉得有了钱才有安全感,但前世,她的钱都存起来了,除了自己,她也不知道给谁花。
想着将来结婚生子,能有个家,有了孩子就有了亲人,把钱全留给自己的孩子,可是没等到呢,就一命呜呼了,自己那笔不菲的存款也不知道是便宜了银行,还是便宜了银行。
唉,这一世,她还是爱钱,爱挣钱,但是她愿意把钱花给这两个给她亲情的人身上,感觉很不错,很有成就感。
厂里放假,只安排了几个社员轮流在厂里值班,过了初六,苏樱子就开始跟农具厂对接确定去申市学习的名单。
还要跟几个大队干部商议,安排出去学习的社员。
一天忙忙乎乎的日子过的也挺快。
这天,苏樱子在大队部跟二叔他们把最终的学习名单敲定了,安排十个人过去学习生产技术,其中包括王安,姜楠等几个知青,和几个村里脑子比较灵活的年轻人。
从大队部出来时,天已经擦黑了,苏樱子想着去羽绒厂那边看看,过了正月十六羽绒厂那边就打算开工了,现在已经安排人收拾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