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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代价(1 / 2)

这个时代想要破一件案子,是非常困难的事。尤其是,遇到那种抵死不认的家伙。一件案子,更为困难。

后来有个宋慈的家伙,写了一本洗冤录,里面就记载了很多搜集证据。

孙星云如癫似狂,因为他突然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证据,手印。

没错,这个时代都是签字画押,没有人用指纹来破案,虽然其实已经有指纹破案的先例。

我国最早的指纹识别技术起源于战国末期以至秦始皇时期。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琴秦墓竹简就是战国末期的文物,其中《封诊式 穴盗》简,记录了一个挖洞入宅的盗窃案现场。其中便记录了“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膝,手迹,膝,手各六处。”说明那时已经将“手迹”作为了现场证据之一。

在《宋史?元绛记》中记载了一起冤案。仁宗赵祯天圣年间,江西永新县有一人名叫周整。他经常与人赌博,在输光了自己身上的银子之后,把母亲的15亩良田作为赌注压了进去,结果输掉了。他知道,这是母亲的命根子,母亲绝对不会在田契上按手印的,而没有母亲的手印又不能做数。于是,他在家里找到了一份有母亲手印的文书,把字的部分去掉换成了田契,与龙聿伪造了一份。

后来,母亲将龙聿告上衙门,告了好多次皆没有成功。不多久,元绛被调任永新,正好接到了这个状子,于是将地契进行了反复对比,发现手印位置不对,分明是在已经有手印的纸上写的地契,龙聿见被拆穿,只得招供了。

当然,这些其实都算不上是真正用指纹破案的先例,毕竟在这个时代的人还是不知道每个人的指纹都是各不相同的。

包拯有些莫名其妙:“孙兄,你说你有证据,有何证据?”

孙星云并没有回答,而是笑着说道:“老包,你给我准备好明明日升堂。这凶器短刀是重要证物,千万别让人触碰短刀的手柄,明日我就有办法判这个胡屠夫的死刑!”

包拯听他说的信誓旦旦,又历来知道孙星云之能,不由得喜到:“若是能将此人伏法,那是最好不过了。”

胡屠夫在牢内却听得心惊肉跳,他虽然不知道这位官人用的什么法子,但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由得大吃一惊:“你、你们想干什么!”

孙星云冲他嘿嘿一笑:“明日衙门升堂,判的就是你的额死期。放心吧,会有天子亲自下诏,在法场砍了你王八蛋的狗头!”

胡屠夫心中一颤,突然心中隐隐感觉到一阵巨大的不安。

第二日,开封府发衙门大堂。此案事关重大,开封府尹包拯,大理寺卿邢晨玖、皇城司令狐云龙三司衙门共同会审。

孙星云带着狗腿子浩浩荡荡的来了,此外,孙大娘跪在地上,旁边是带着枷锁铁链的胡屠夫。

包拯一拍惊堂木:“尤那贼人胡二郎,你竟敢光天化日之下私闯民宅行鸡鸣狗盗,又杀害孙大娘之子小凳子,你可知罪!”

原来胡屠夫排行老二,胡二郎。大宋朝的百姓很多人都只有姓没有名,都是按照家中排行来称呼。

而孙大娘的儿子更是连个名字都没有,只有一个乳名小凳子。孙大娘是希望儿子长大了能够自己坐在凳子上,谁知道还没见到儿子病情好转,她儿子已经一命呜呼了。

“各位大官人一定要替老婆子做主啊吗,我儿死的好惨那!”孙大娘哭天抢地起来。

包拯又是一拍惊堂木:“肃静!胡屠夫,快快速回本府的话!”

那胡屠夫倒也老实了,伏在地上磕头道:“回府尹,小人只是偷了钱财,却并未杀人。”

包拯大怒:“还敢狡辩,你未杀人,何故那短刀手柄上残留猪油。而你以卖肉为生,不是你又是何人所为!”

胡屠夫有些孱:“府尹既然这么说,小人也只能被迫应承,不过小人抵死不认是小人杀的人,那冰短刀也不是小人的。”

包拯是又急又怒,碍于官家对案子的判决他又不好实施酷刑。这杀人凶手也看出来了,只要他抵死不认,还会有一线生机。

一直没有说话的孙星云微微一笑:“包府尹,麻烦你将那把凶器短刀拿过来我要看看。记住,千万不可触碰刀柄。”

胡屠夫的案子他们审了无数遍了,每次这胡屠夫在大理寺都是全部招供,一回到开封府就撒泼耍赖。

邢晨玖和令狐云龙互相看了一眼,这败家子又想到了什么鬼主意了?

包拯一摆手,证物早就准备好了,一名仵作端着一个木托盘,里面赫然就是那把凶器短刀。

胡屠夫一见那短刀,吓得脸色大变。

孙星云微微一笑:“胡屠夫,你可认得这短刀?”

胡屠夫自然不肯认:“小人从未见过。”

“好,你从未见过,那我来告诉你。这短刀就是杀害孙大娘儿子的凶器,就这么插在孙大娘儿子的后背上。你说你不认识,这个没问题,石头!”

石头拿过一张宣纸,把宣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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