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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贺永强断腿,徐慧芝进城(2 / 3)

时候,蔡全无康慨解囊帮她们徐慧珍认了,但现在怎么又找上门了?

“徐慧芝,你来干什么?”

“姐,我想借钱!”

徐慧珍:“不借,你当我这里是善堂?”

扑通,徐慧芝跪在了徐慧珍的面前,流着泪,哭诉道:“姐,贺永强上山把腿摔断了,在医院呢,我们没钱做手术。”

徐慧珍又气又怒,这么大一个人了,还能把腿摔断了,这是没长进。

但又不能看着贺永强不管,因为这小酒馆是贺永强的。

她当初在外宣城贺永强人没了,可是,贺永强只是跟她离婚了。

虽然当初是她继承了小酒馆,可是法律上讲,小酒馆是贺永强的。

贺永强跟徐慧芝是净身出户,但小酒馆的继承人是贺永强,名字也是贺永强,这是无需质疑的。

贺永强当初什么都不要,是因为愧对徐慧珍,但不代表,小酒馆不是他的。

这几人的恩怨要从几年前说起。

徐慧珍,本来是要和贺永强相亲的,但相亲当天,因为一些原因徐慧真没去,就让堂妹徐慧芝去帮忙相亲,结果徐慧芝和贺永强二人一见钟情。

贺永强满心欢喜地回家,说同意这门亲事。

然而结婚当天,发现新娘子并不是和自己相亲的徐慧芝,而是其表姐徐慧真。

他当时就不愿意了,可贺永强的爹告诉他,和他相亲的徐慧芝患了暴病没了,贺永强这才不情愿地和徐慧真结了婚。

毕竟是一见钟情,徐慧芝终于还是忍不住去见贺永强。

贺永强看到徐慧芝,愣了一会之后,当场就炸毛了,然后不管已经怀有身孕的徐慧真,也不要家里的祖产小酒馆,铁了心一定要和徐慧芝过日子,非她不娶。

然后就把他名义上的爹,实际上的亲叔叔给活活气死了。

这事儿,放在未来,根本就不叫个事儿,追寻爱情有错吗?

可现在这个年代,就不行,人伦纲常不允许。

贺永强却是和徐慧芝回到农村老家,过起了甜蜜幸福的生活。以至于徐慧珍生产当天,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差点倒在飘着雪的寒冷小巷里。

是蔡全无路过救了她,这才结下善缘,有了后来结婚的事儿。

要不是她后来的丈夫,蔡全无的出现,她还真不一定能熬过那个晚上。

所以,徐慧珍对贺永强有恨意,是可以预料的。

错在谁?

这种情况,若放在现在,自然是很好决断。

但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和风土人情,事实上帮忙相亲这种情况,早就屡见不鲜,是司空见惯的事。

那个年代,让亲戚朋友帮忙相亲的,直到结婚当天新郎新娘才见面的,其实大有人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当时需要这种操作的,多半是一方甚至是双方身体患有隐疾或是残缺的,除非是实在无法忍受的,一般都会选择息事宁人,就那样把日子过下去。

这也就造成了在那个年代,很多为情所困的年轻人,一边是一见钟情的理想爱人,一边是现实生活的湖涂情,确实很是残忍。

所以谁对谁错,见仁见智,可能贺永强唯一无法被原谅的,就是在徐慧珍怀孕的时候选择离开,显得不是那么有担责。

贺永强喜欢徐慧芝,这是徐慧真一开始就知道的。

而徐慧珍也并不喜欢贺永强,之所以和贺永强结婚,也是抱着凑合过日子的初心打算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她依然选择和贺永强结婚,并且帮助公公谎称徐慧芝病故,就显得不那么厚道。

说来说去,徐慧珍还是想进城,当城里人,从背朝黄土面朝天的乡下走出去。

但,人都是自私的,这无可厚非,就是不那么厚道。

说徐慧芝抢了姐姐徐慧珍的男人,倒不如说从头就是徐慧珍抢了妹妹徐慧芝的爱人。

如果你徐慧珍真的心疼妹子,明知道人家喜欢的是妹妹,自己还硬凑上去?

在作者看来,徐慧珍说她是咎由自取,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她之所以恨贺永强,除了因为她觉得贺永强不该半途丢下身怀六甲的她,也有对表妹徐慧芝的不满在里面。

不合适的人,终归会分开。

徐慧真的性格,很要强,甚至到了强势的地步。

从他对蔡全无说的话中,就可以明显地感觉出来,在那个年代,也就是蔡全无好说话,加上蔡全无也确实喜欢她,不然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蔡全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这样的要求。

充其量生孩子,一个随母姓,一个随父姓,但徐慧珍是一步也没让。

果然应了那句话,你能伤害的,都是真正爱你的人,不爱你的人,你永远都伤害不了。

当然,这也侧面的显示出蔡全无的好。

蔡全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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