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两万的意向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林雍每天就是开着车带着陈应楠吃吃喝喝。白天负责尽情狂欢,各种买买买。
夜幕降临,要么坐在客栈阳台享受洱海吹过来的“海风”。要么找一个静吧,静静地欣赏各种民谣。好不惬意!
“我不,你要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咱就不买了。”这一幕出现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过程中。说这话的是丫头。
起因是林雍准备这套房就写陈应楠一个人的名字,以此证明自己对她的爱。
那这······陈应楠是忍不了的。好像谁没有格局一样,好像自己就没他林雍那么爱对方一样。不干!坚决不干!
在场工作人员也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况,以往只有为了争名额吵的不可开交,甚至乎不了了之,这事新鲜了嘿。
最后也是在陈应楠即将落下的金豆攻势下,最终协商两个人名字一起写上而告终!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