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吴英雄来信车祸
“卧槽!情圣!”
“低调低调。”
“我勒个去,真是情圣!”
“同学,能别咋呼吗。”
“快来人啦,活着到一只情圣啊!”
李建昆:“……”
这糟心的上学路啊,半个小时还没达到目的地。
磕磕绊绊,好容易溜进37号楼吧,又被系里的一帮牲口堵住。
“学长,你去哪了?上次诗歌大赛你要是继续参加,第一名唾手可得啊!”
“就是就是,那帮文学系的能羞愧而亡!”
自行车撞上了沈红衣,姑娘娇小的身躯,硬是被撞飞出去,腾空而起。
李建昆的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当初四名室友初次见面时的情景,仿佛只在昨天。
但是,终究慢了。
刚过去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留学生,后面他利用半年时间发愤图强,以优异成绩考入了非常难进的哈佛商学院。
胡自强握着钢笔的手仍没停,片刻后,蹦出一句,“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个?”
“滚滚滚滚!”
这边进进出出的学生不少,他不好戳在门口等,一溜烟穿过马路,来到长征食堂外面,依着一颗白杨树。
可算回到307。
沈姑娘算不上前凸,至少后翘,小腰盈盈一握。
“你回信哈。”胡自强冷不丁来一句。
“红衣,让开!”
见字如面。
“痛心!”
16岁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入北大,去到大美丽国半年跳到哈佛商学院……读书这块,传说中的人物李建昆是没见过,现实中只服他。
要知道,他今年才18周岁啊!
算他十年拿到这两个博士学位,还不到三十岁。
前半部分,英雄主要讲述了他到大美丽国后的所见所闻,给三位兄长描绘了一个真实的大美丽国,有其繁华,也有其肮脏,非常客观。
时间,真是猝不及防啊。
“……少跟我嬉皮笑脸。”
“天大的荣誉,你说不要就不要呀!”
“老高的毕业论文交上去了,正在准备答辩。”
“强哥伱这是吃错啥药了,窗外阳光明媚,暑气渐浓,裙摆渐短,你竟然沉得住气不出去浪?”
好似一道川菜,底味丰厚。
正在四下寻人的沈红衣,瞅了一会才发现,扬起笑脸,挥手回应,“学长!”
“是吗!”
李建昆把心头的那股伤感,暂且压下,麻溜薅过信。
“国企改革。”
行吧,是个好课题。当下面临的很实际的问题。
肤色白皙,脸上透着股粉嫩,大眼睛,小樱唇,微微上扬的鼻尖,再搭配上乌黑柔顺的学生头,有股极其复杂的美感。
强哥的论文也在成书,又能待多久呢?
等把信一字不漏看完,他随口搭话,“强哥,你毕业论文啥主题啊?”
等了大约一刻钟,小南门内走出一个换上夏装的窈窕身影。
“嘭!”
“哼哼,你以为我们会信?”
对待这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伙,李建昆可没那么客气,弹簧腿见一个凑上来弹一个。
强哥这一年多是变得有点浪,但谁如果认为他丢了脑子,那可大错特错。
“舍得回了?”胡自强头也不抬。
军绿裤子配白衬衫,很希拉平常的造型,燕园里这样穿的姑娘一块砖头能砸中俩。可是姑娘跟姑娘,还是有区别的。
唰!
奶奶个腿的,管你们信不信,他瞅准一个机会,撒丫子就跑。
一别半载,不知三位兄长可还安好,小弟在大洋彼岸甚是挂念……】
那是……真没有。或者说,眼睛一闭,全是方向。
信中有一段他专门写给李建昆的话,原文如下:
既清纯,又性感;既气质,又可爱;既漂亮,又呆萌……
刚看完一个开头,李建昆不由一阵无语,这封信在路上怕是走了几个月。
再说了,他需要十年吗?
李建昆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沉默半晌后,走到窗边,低头望去,发现强哥也在写论文。
他这么一主动,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胡自强反手递过来一卷厚厚的信纸,“英雄来信了。”
在生活区一圈晃荡下来,被围攻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拨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以老高的悉心准备,没有不过的道理。只怕顶多过完这个夏天,便要道别。
属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