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48章 把事情闹大(1 / 2)

吃过饭,张昭就回了房间。

作为拍摄场地的别墅很大,张昭身为导演,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

进房之后就关了门,坐到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前。

登录博客,找到“作曲家高高”的那篇博文,又重新看了一遍。

对方的文字其实并没有多少杀伤力,但如果加上后面的几张截图,那情况又不同了。尤其是那份报警备案记录,这是有据可查的,而证实了这件事,那么后面的截图就顺理成章也变成真的了。

张昭不会在截图上跟对方较真,甚至都不需要这么做,一切以实力来说话。就像此前万良祺污蔑他“偷盗”,自己直接公开跟他约战,实力谁强谁弱一目了然,自从赢了之后,学校里还有人相信万良祺说的话吗?

现在的情况也是一样的,跟“作曲家高高”来一场正大光明的约战,胜者赢得一切,败者无话可说。

关键是,“作曲家高高”敢应战吗?

张昭不确定,当初万良祺之所以应战,那是被自己在校广播上公开约战,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对方不得不应战。

可“作曲家高高”不同,对方在网络上根本不用在意面子的问题,所以,要避战的话,自己也强迫不了他。

不过,避战这种事也不是毫无后顾之忧的,至少会让人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怀疑,为什么要避战?是心虚吗?

网络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永远是最多的,一旦节奏被带起来了,那么“作曲家高高”别想再保持这副“受害者”的形象。

如果对方应战的话,那就更好了,拥有前世记忆的张昭,那么多经典的歌曲,随便选一首出来,分分钟把对方秒得连渣都不剩下。

心中有了计划,张昭就开始实施了。

他注册了一个新的博客号,取名“天日昭昭”,毕竟原先的博客号“才高九斗”名声太响了,他也不想让人知道这个马甲号就是他。

“有句话说得好,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没想到因为我的一个作品火了,就惹来了一个这么大的麻烦。

有人说我的《童话》是抄袭的,虽然没有直接指出来,但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对此,我真不想解释什么,因为清者自清。你说我抄袭的,还拿出了证据,但那证据除了证明你确实有去报过警之外,能证明《童话》就是你的作品吗?光凭那几页所谓的手稿?那种东西你需要的话,我随时可以拿出几十张来。

真要说证据的话,我想在版权局注册的版权才算得上真正的证据吧,恰好我就有这样的证据,不过想必这样你会很不服,会说是我抢注了版权。

在此,我有一个建议,你可以去起诉我,但我相信你不敢,因为一旦你起诉失败,面临的是什么后果你也很清楚。

所以,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既然自称是‘作曲家’,也写了十几首歌,还说《童话》都是你的作品,那么我们不如就在原创歌曲上一决胜负吧,约个时间,指定一个主题,然后双方按照这个主题写歌,由广大的网友来评论,看谁的歌好。当然,因为提议是我提出来的,那么主题就由你来指定,这样很公平吧。

别告诉我你不敢,否则我可要瞧不起你了。@作曲家高高。”

张昭很快码完几段文字,读了读,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便上传到自己的博客上。

因为是刚注册的博客,完全没有流量,张昭又登录了拇指,在拇指上宣布了这一消息。虽说拇指的粉丝一直在掉,但依然有700万出头的关注,而且很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和水军都在,这样一来,就等于帮自己的博客号做了一个巨大的宣传。

胡燕山不敢说是第一个看到并且来到张昭博客的,起码也是最先的一批人。

他对张昭很感激,当初因为一些小事跟女友吵了一架,差点闹分手,就是因为看了《童话》v被感动了,回去后就跟女友道了歉,这才挽回了这段感情。

可以说,要不是张昭的话,他跟女友可能已经分手了。

所以,在知道网上关于张昭的抄袭事件时,他第一时间表示不信,只是人微言轻,在拇指上给张昭正名的言论没一会就被水军给淹没了。

这时看到张昭发的消息,马上赶到了他的博客,认真读起了他的博文。

看完博客内容后,胡燕山当即大喜,张昭果然没有让他失望,不但回应了“作曲家高高”,并且还直接发了一份“战书”,以此来堵网上那些黑子的嘴巴。

你们不是说张昭的作品是抄袭的吗?那么张昭就直接挑战“作曲家高高”,并且主题由对方指定,这样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在胡燕山看来,张昭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同时也展示出了强大的自信,要没有实力的话,他敢这么自信说出这种话吗?

他相信,露出“獠牙”的张昭,一定可以取胜。

一连看了几遍后,胡燕山很兴奋,于是在博客下面留言道:“我相信张昭,《童话》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