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明朝永乐年间宫廷御用的瓷器,此杠胎体厚重,造型简而丰满,拍卖起拍价五千万……”
底下人哗然。
一上来就是重磅。
童沫沫顺着视线看过去,这个藏品确实很棒。
“不知道藏品的主人是谁,居然有这样的宝贝,真是令人羡慕。”
她的手上都没有。
霍欢歌听见童沫沫的声音,不由有些骄傲,“它的主人还能是谁啊,当然是我哥哥了,童沫沫,我哥好东西多着呢。”
“你是说,这个藏品是霍景年的吗?”童沫沫大吃一惊,同时侧过脸,看了一眼一直不说话的霍景年。
霍景年修长的手指拿着冰毛巾,他大拇指上戴着一个玉扳指,
“沫沫,是我的。”男人勾唇一笑,温柔似水。
童沫沫不由心脏震了震,“我记得你以前,对这些东西从来不感兴趣的……”
“对,我以前确实不感兴趣,但是我记得你很喜欢研究这些玩意,所以,我就买了一些。”
霍景年望着童沫沫,一双眼睛要多诚恳就有多诚恳。
霍欢歌见势以后,也助攻说道:“童沫沫,感动不感动,我哥真的记得你所有的兴趣爱好,你的这些小习惯,也就只有我哥记得呢。”
童沫沫心脏一下又一下的敲击着。
她感动。
当然感动了。
没有人记得她喜欢研究藏品。
就连厉景深都没有关注过。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霍景年居然会记得清清楚楚,而且,还因为她喜欢,从来不研究的一个人,买了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