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歌从前在王芳面前都是低眉顺眼,百依百顺的,否则只要王芳一告状,厉氏就会不给宋清歌吃饭。
而现在,宋清歌竟然敢出手打她。
“啪!”
宋清歌又是一巴掌打在王芳的脸上,厉声道:“好个贱婢,竟敢出口辱骂主子,打你算是轻的,就该把你杖毙!”
王芳一惊,她突然发觉今日的宋清歌跟往日不一样了,明明还是同一个人,可是那蓝瞳中流露出的沉静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符。
她本来想与宋清歌打一架的,可是实在时有些畏惧她双眸中冰冷,还有若有若无的恨意。
于是恶狠狠的开口道:“我要去告诉我娘,让她不给你饭吃,整死你!”
“滚
!”宋清歌大声吼道。
王芳捂着脸跑开了。
“小姐,王芳定会去给厉氏告状的,到时候小姐又会受苦了。”西籽担忧的说道。
宋清歌当然知道王芳会去告状,但是今日,厉氏是没空寻她麻烦的,她要忙着会她的野男人。
“西籽可怕了?”宋清歌身体也住着的是二十岁的灵魂,她看着西籽,就像看一个孩子一样。
“有小姐在,西籽不怕。”西籽笑着说道。
“好,西籽不怕就好。”宋清歌淡淡的说道,她的目光再一次落到了恶狗的身上。
今日是五月初六,宋清歌猛地一惊,又将目光移到西籽的腿上。
前世,就在这个月的十五,西籽为了救她,被恶
狗咬瘸了腿。想到这里,她目光一沉,今世重生,她要保护身边重要的人。
先杀了恶狗,为西籽报仇。
宋清歌的蓝瞳轻转,看着恶狗食盆里剩下的骨头,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庄子上的伙食平日里都是清汤寡水,只有每个月的初七,厨房都会多做几个带肉的菜,为的是让那些干活的长工有个盼头。
也只有这一日,宋清歌会和大家一起吃饭,平时的时候她都是和西籽在她的西屋吃残羹剩饭。
而今天是五月初六,明天就是五月初七了。
“西籽,走,我们先回屋。”宋清歌道,她需回屋好生计划一番,必须抓住这难得机会。
“是,小姐。”
这时,院子
外的两人将方才宋清歌与王芳的话听了个全,听到宋清歌和西籽远去的脚步声,其中一人才开口说道“爷,你为何突然对那被相府遗弃的少女感兴趣?”
被随从称呼为“爷”的少年,是一十七八岁的男子,一身的紫衣,腰间挂着一玉佩,浓黑的发丝上只插着一根簪子,但是簪子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
他五官轮廓分明,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嵌着深邃的眸子,让人沉迷。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整个人的装扮看起来无比的高贵,但是那嘴角的笑容,却显得放荡不羁。
“十三,这就是你观察不够仔细了,你不觉得今日的
宋清歌和昨日不一样吗?”
“有吗?爷,小的怎么没有看出来?”十三摇着头说道。
男子拍了拍随从的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然后打开手中的折扇,快速的摇着,“昨日那宋清歌被骂得狗血淋头,但是只顾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而方才,她打人时却是用足了狠劲,还有那杀人一般的眼神,不像是装出来的。”
男子边说边笑,但是此时的眼神却是冷静沉稳的,他也在思考其中的奥妙。
“爷,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随从语气中充满了担忧,“她天生蓝瞳,传说是妖孽。”
“去,天下间的妖孽,又有谁妖得过你的小爷我啊?”男子桃花眼中的笑意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