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后,将4枚使用过的弹壳交给了lrpd的警察,继续携带16巡逻。”
吉米详细描述了当时的场景,以及自己对局面的判断,这些话已经在这两天里回忆了多次,基本上不会有遗漏,同时也不会很繁琐。
相关报告已经由lrpd的警员提交过了,对于他们来说,也主要是走过场,毕竟当天同一个警察,击毙了三名嫌犯,这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
“请解释一下你当时为什么不使用手枪,而是使用16步枪。”
“我们当时正在处理的桉件嫌犯是强尼·圣地亚哥,他从小跟随父亲一起练枪,而他父亲是一名退役警察,服役时间超过10年,强尼在逃离时随身带有14步枪,基于安全需求,执行该任务的县警全员更换了16步枪。
本次强尼逃跑以后藏匿在居民家里,不能排除其再次获得自动武器的可能性,所以我依然带着16步枪巡逻。
在警员中枪之后,对于持有枪支的高危险嫌犯,基于安全原则,我更信赖手里的步枪,而不是射程和威力都小的多的手枪。”
“我没有问题了。”警司布兰登·沃特把流程走完,就结束了,对于他来说,警员没事才是最重要的。
“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你的射击目标是嫌犯心脏位置?你是故意要击杀他的,对么?”旁边的ada卡亚·约翰斯顿突然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