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柯一梦>女生耽美>仵作千金> 第113章 美人痣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3章 美人痣(1 / 2)

边同和很快就回来了,同样的事情听费芳洲的母亲和嫂子各说了一遍。

他很肯定的对步长北说:“大人,我确定,这事情肯定是费家编的,这所谓疯癫道人是否存在都是疑问。”

“为何如此肯定?”

“因为他们的说辞都一样。”边同和说:“但是正常来说,每个人有自已不同的看问题的身份,角度,心情,立场。就算是经历了同一件事,他们的说法相同,用词也不会相同。如果相同,只有一个可能。”

由一个人想好了所有的台词,其他人照着背。

所以才能在不同人的描述里,听见一样的句子,一样的词语。

别以为这是大家一致的结果,恰恰相反,这种一致,说明串了供。

比如看见一朵好看的花,小孩子会说好漂酿的花花。有文化的人说,姹紫嫣红一片春。农夫可能会说,一大朵一大朵的。大婶大嫂可能会说,花花绿绿真好看。

要是男女老幼都说,我看见一片美丽的花海,那绝对有问题。只有背课文才能那么整齐。

一家人为什么要串供,因为这件事情有问题。

崔笑赞许的看着边同和,这逻辑非常正确,锦衣卫里的人确实挺厉害的。

然后边同和就问:“大人,要不要把那一家子都抓来问?不问就打一顿。”

该细致就细致,该简单粗暴就简单粗暴,丝滑对接。

步长北拍了拍边同和的肩膀:“你能不能注意一点,锦衣卫在外面,也是要名声的。”

又不是面对江洋大盗,先问,实在问不出来再打不迟。

边同和很听话,觉得有道理。

很快,去各处打探的人回来了,对费芳洲一个孩子没有问出什么,只说那孩子长的好看,大家都喜欢,额头中心有一个红痣,像是年画上的散财童子似的。

这宅子的主人是五年前离开的,现在不好找,就先不着急找。

可是这房子,走的时候给了许乐志,许乐志跟房主的关系一定是很好的。就算是搬不走的房子,也不可能给一个陌生人吧。许乐志总不能说对宋言一无所知。

许乐志被按在椅子上,边同和一巴掌拍在桌上:“说吧,宋言在这房子里,都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我不知道啊,真的不知道。”许乐志吓的直抖:“我虽然跟宋言认识了挺多年,但之前我们的联系并不多。”

边同和不相信:“认识挺多年,联系还不多?联系不多,人家把房子给你?”

这一点崔笑是真赞同。别的都不说,房子给你住几年,对崔笑来说,这绝对不是一般的熟悉。

“真的不熟悉。”许乐志说:“我没什么手艺,就是给人打打零工。宋言挺仗义的,朋友多,经常给我介绍活儿,我才总往他这里跑。大人您想,我要是跟着他做什么见不得人的生意,又怎么会现在还是靠打零工过活呢?”

这倒是一个理由。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打家劫舍的不暴富,不是白白犯法了吗?

许乐志一见众人有所松动,连忙又道:“还有还有,我要是知道这宅子里埋着死人,那我也不能住啊。我在这上面烧了五年饭……”

许乐志说着一副要吐的样子,哭丧着脸:“我现在想着还想吐。”

这两点许乐志说的合情合理,他们将整个房子都搜过一遍,确实没找到什么钱。如果许乐志跟着宋言做人口贩卖的勾当,没道理一点儿好处都没占到。

要说这房子吧,现在确实还在宋言名下,而且一起干坏事,一个人拿钱跑了,另一个人守着埋着尸体的房子,许乐志也不像是这么傻的。

大家商议了一下,暂时觉得许乐志没有什么疑点。

这灶台砌的时间比他在这个房子住的时间长,他确实未必知道此事。

村子里的人问了一圈,这几天倒是都没有看见什么可疑的人,许乐志屋子里的火油,不能确定是谁倒的。

据许乐志说,当天他不在家,出去干活儿了,回到家里的时候,火已经烧了起来,他站在门口傻了眼,连进都没能进去。

奚乐山那边,也传回了消息,在同时间里,没有走失报官没有找回来的女孩,案件一时间像是走进了死胡同,不知要往哪个方向去查了。

就在众人站在院子里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屋主大嫂说了一件事。

“这两天我没看见有什么可疑的人,但是我记得费芳洲失踪的时候,确实有一件事情。”

奚乐山忙道:“您快说。”

一时情急,敬语都用上了。

大嫂说:“我有个女儿,和费芳洲的年纪差不多,也就比她大两岁,两个女孩子常在一起玩耍,或者拾柴干活儿。有一日,突然来了一个外乡人,说是来讨一口水喝,拐弯抹角的打探我女儿,什么多大啦,许配人家没有……”

大嫂顿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