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提出的无理要求。
我之前认识一个女孩,那女孩跟你一样,年轻,漂亮,野心勃勃,想要做一番事业。
她签约了一个更垃圾的经纪公司,那个公司刚签约没多久,就露出了真面目,让她去陪某公司的老板。
她不愿意,公司就各种克扣她的后台收入。让她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为继。
她也想解约,但是没人帮她付钱,只能答应公司的要求。”
听到这里,周玫忽然想到参加莱斯蕊化妆品活动的时候,那个姓金的老板,对她一副为所欲为,理所当然的样子。
她突然毛骨悚然:
那个老板的所作所为,或许并不只是因为那个人素质低下,而是他已经跟公司达成了某种交易,而她周玫就是交易品?
林炎问:
“那如果有人愿意帮那个女孩交违约金,是不是就可以跟公司彻底撇清关系?”
李儒昌点头:
“理论上说当然是这样。但是,世间规则是无利不起早,非亲非故,别人为什么 要帮你赎身?所以,对于大多数深陷合约困境的女孩来说,有人赎身,其实是另一条不归路。”
林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李儒昌又道:
“如果不想受制于人,你们有两个选择。一是自己开公司,去请专业的经理人来打理公司。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已经有足够的商务资源,收入可以支撑一个公司运转的那种网红。
二是还像以前一样,单打独斗,可能收入会受一些影响,但总好过挣了钱,大部分都流进公司口袋,并且还要被动的受制于人要好得多。”
两人谢过李儒昌后离开。
在门外。
林炎的表情变得严肃:
“玫玫,你跟我说实话,你的解约金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