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余岁的老兵道:“少爷有队伍过来了。”
魏清轩将手里烤兔子一扔,腾地站了起来道:“是救灾的队伍吗?”
老兵摇头又点头:“像救灾的队伍,但……”
魏清轩沉声道:“我过去看看。”
他看到了一个小队。
为首的人是一个容貌端正的文官,气质端谨沉稳,但不知为何走路是外八字,一歪一扭像个直立行走的蛤蟆。
他拿着一张画像,对着魏清轩看了三四眼,才似确定了人似的,自我介绍道:“我等是奉朝廷之命,来来来来来甘
甘甘甘……”
魏清轩试探性道:“你们是朝廷救灾队,去甘州救灾的?”
陆胡蒙竖起一个大拇指,猛地点头:“对对对对对头头头……”
可算看出来对方毛病了,魏清轩亦不浪费时间:“我是国公府的人,我能与你们一同去甘州吗?”
陆胡蒙再竖起一个大拇指,猛地点头道:“阔阔阔阔以……”
没看见武冠侯,魏清轩有些奇怪:“陆大人,将军呢?”
陆胡蒙道:“将将将军他他他他……”
一个小兵补充:“将军他嫌我们脚程太慢,已一个人先追那队救灾队去了,让咱们先来接小公子过去。”
这挺符合武冠侯性格的。
朝廷救灾队的。
来直隶军营驻扎地会合。
拿着一张与他相似的画像。
虽然不知道姐夫武冠侯怎么知道,他已偷跑出来了,还特地派了人来接他。
——但应该不会有错吧……
于是魏清轩率先大步道:“时间不等人,那咱们就走吧。”
陆胡蒙显然极喜欢魏清轩这不用他说话的性格,重重拍着魏清轩肩膀,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亦跟着他大步离开了。
·
远远隔壁山头上。
目睹了这完整的一幕,刀三十六嘴巴张得能吞鸡蛋:??
事情是不是有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