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位上。人影幢幢,灯影幢幢,台上的青衣在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锦绣像是在合着那台上的唱腔拍子,嘴儿弯着笑,眼眸微眯,指尖于扇柄一敲一点,看起来非常舒适,非常享受。
“嗯咳,叶姑娘——”
是的,张舍又看见了她。
这个吏部侍郎家的长公子,这个有着妻室、也快三十的男人。
“嗯咳,叶姑娘——”他又说:“真是凑巧,咱们不想又在这里碰面了。”声音含笑,故作风流倜傥。
原来,张舍的那妻子吴氏,虽然也是官家之女,但人不美,脸上有雀斑,皮肤微黄,加之行动不便,现怀着身孕,偌大的肚子圆鼓鼓的,也快顶到了天。
张舍看他的这个糟糠之妻早不顺眼——原先,还没什么,最起码还能极其不耐烦关心关心两句,偶尔问问对方最近胃口如何,肚子的孩子可好……可是,自打见了锦绣,金顶华盖轿子里的那个女人把帘子轻轻地、俏皮高傲地一挑……张舍便由此像转了性。那个糟糠之妻吴氏——早已不是什么妻子了,她成了一团牛粪和狗屎,处处碍眼,处处带刺儿。
锦绣笑,依旧摇着扇子,头也不抬地,甚至眼皮也不拿来夹夹对方:“唷!谁呀?叫得这么亲热?好像我认识你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