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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分家序曲(1 / 2)

杨梅当然不能告诉她自己早就知道了刘腾龙之名,当时只是好奇而已。“也没有,其实我也没料到丢钱的刘大叔就是大商户,只是想他买那么多布自然是要做成蚊帐来卖的,咱们如果买不到布,去他那里批发蚊帐来卖也可以啊。”

“对啊,确实是可以。”付和平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咱们怎么就没想到呢?”

“不过现在更好,咱们厂子里还有那么一帮人呢,总不能让人家没活儿干。”刘爱英的想法很朴实,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其实杨梅更倾向于省事的销售而不是繁琐的生产,不过刘爱英坚持生产,到底是利润更丰厚一些,也只能如此了。

结束了省城之行,杨梅的日子又恢复如昔。

也不能说完全如昔,至少她现在已经从拥有供销早餐的老板又升级成了珍秀服装厂的三大股东之一。

原本刘爱英就对杨梅很是佩服,再加上采购蚊帐布料的本钱又有杨梅的三分之一,而且主意还是人家这个孩子想出来的,如果再拿她只当杨珍秀的孩子看待,觉得人家的付出理所当然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

合伙的生意很难走得长久,既然刘爱英把参股的事提了出来

,杨梅也没拒绝,她顺势把股权、分红的利益都划分得明明白白。

杨珍秀看着自家人小鬼大的女儿有些不好意思,“你刘姨又不是外人,或必分得那么清楚,再说到底能不能挣钱还两说呢。”

“嗳,珍秀这就想错了!”刘爱英倒是非常支持杨梅,“我觉得梅儿考虑得很对,不管能不能挣钱,该得的利益、该承担的分险,都还是划分清楚明白才好。亲兄弟明算帐,咱们这姐妹情谊那是要长长久久的,可不能为了点钱到时候伤了和气。”

刘爱英笑了笑,“再说了我相信梅儿,咱们肯定能赚到钱,我可不想到时候眼巴巴看着你一个人大把的赚钱啊,现在条条框框都划分明白了,该我拿的那一份我可不会不好意思!”

刘爱英知道杨珍秀的意思,这是怕生意亏本,亏了钱自己揽着不想连累她。

“就是,还是刘姨想得明白。”杨梅冲杨珍秀这个烂好人翻了个白眼,向刘爱英的身边倚了倚。这姨侄两个就蚊帐的生产、销售展开了讨论,完全把需要养胎的杨珍秀排除在外了。

临水县这一家子忙得风风火火,干劲十足,杨家村里杨传明家也闹腾得轰轰烈烈。

自余莲上城里受到杨梅的点拔之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就冲她公公杨传明、婆婆齐昌兰的强势劲儿,她这辈子都不想翻身了。要想过好日子,吃香喝辣,唯一的解决途径就是……分家!

她的这个的提议,若放在别人家也就罢了,偏偏是齐昌兰,那是肯定不能允许的。

说起来,齐昌兰真正当家做主的时间也不过才几年。当初她跟杨传明结婚之后孩子一个接一个的生,那时每家的条件都差不多,都是难熬,有于婆婆和杨老倌在前面顶着,她乐享其成,自然也不想当那个家,做什么主。

可现在不一样了,自散了集体,田地承包到户,每家每户真正的自己当家做了主人,而她家的孩子又都大了,干活不缺人手,日子正一天一天的好过起来。掌管着一家八口的权力也是权力,品尝过权力的滋味之后,就很容易上瘾。

特别是余莲这个儿媳妇,简直成了齐昌兰的眼中钉,肉中刺。她哪里会让她跳出自己的手掌心?要知道大毛自买了队上的拖拉机,对家里来说既多了一份收益,也是一份别家没有的体面。

把大毛分出去单过?那不是明摆着让余莲享福?凭她那

个懒劲,有大毛挣钱养家,她怕是田都不会下了。自家儿女的福她齐昌兰都还没享够呢,什么时候轮到余莲了?

不行,绝对不行!

分家的提议在公婆那里是铁板一块,没有任何松口的痕迹。这要是搁在以前,余莲忍气吞声的也就罢了,但她现在的心态不一样了,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了。

齐昌兰的反对,更加坚定了余莲分家的决心。在余莲看来,齐昌兰之所以反对,不过就是想压榨她跟大毛两口子,偏心底下的弟弟妹妹。齐昌兰不止一次的拿七毛炫耀,说他是家里最有出息的人。

把七毛和大毛放在一起对比,那问题还用得着人说吗?偏心的死老婆子,这是要她跟大毛供养兄弟上大学啊!一想到齐昌兰那是连自己女儿都能卖了换钱的主,余莲觉得再不能放任下去了,一定得分家另过!

反正已经撕破了脸皮的,余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不分家她跟大毛就不干活,连儿子都不管,每天两口子只等着到点吃饭睡觉。

齐昌兰不待见余莲,但对儿子孙子还是没有一点办法。特别是生下来就九斤八两重的白胖孙子杨小康,那是看得跟眼珠子似的。稍微嚎两嗓

子,她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抱了。

“黑心烂肺的懒婆娘,连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都不管,就不怕天打五雷轰!”齐昌兰抱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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