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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四章(2 / 3)

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

“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

“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

“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

……

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

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

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

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

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

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

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

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

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

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

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

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

“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

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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