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深沉的夜色下,绚烂多彩的霓虹灯将城市点缀成了灯的海洋,大半片天空被灯光渲染成了艳红色,与白昼无异。
走在s市音乐厅的乳白色大理石柱下,戚暮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笑着说道:“话说我今天要是在音乐厅里多呆一会儿,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了?”顿了顿,他又补充道:“s市晚上的风还是很冷的。”
似乎是刚从柏林赶来,闵琛还拉了一个小巧的黑色行李箱。听了戚暮的话,他若无其事地抬眸望了青年一眼,薄唇微勾:“那就等一会儿?嗯,到时候让你为我取暖。”
戚暮闻言一愣:“取暖?怎么取暖?”
“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心,用你的体温,为我取暖。”
即使是在说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男人也依旧语气镇定,神态自若,仿佛说的是一件“今天晚上吃什么”这样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似的。而戚暮早已红了耳根,为这家伙的厚脸皮给害羞到了。
对面一道汽车的强光照射而来,戚暮眸子一眯:“其实你怕冷也没关系。”
闵琛倏地一愣,诧异地看过去:“什么?”
“正好冰镇了一下后,可以做成红烧蹄膀。虽然……”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拉起了闵琛的左手仔细地看着,然后嫌弃的“啧啧”了两声,道:“虽然这蹄膀上的肉呢,是少了点,但是肌肉还是比较有力道的,嚼起来估计也挺有口感。”
闵琛:“……”
戚暮将那只“蹄膀”放下,揶揄地笑了笑。青年精致昳丽的面容上带着调侃的意味,这和往日大不一样的表情让闵琛漆黑的瞳孔更加暗沉了几分,良久,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问道:“你还和他聊天。”
两人正好往地铁口走去,戚暮一时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男人薄唇微抿:“你还和他聊天。”
“……我和谁聊天了?”
“刚才那个人。”
戚暮这才意识到对方指的竟然是盛彦辉,他无奈地道:“拜托,我记得你好像还听过他的演奏的吧?就是去年在b市的时候,谭老和杜哥组织过一场私人小型室内音乐会,他也上台演奏小提琴的。”
谁料闵琛却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没印象。”
戚暮:“……他叫盛彦辉。”
“不记得。”语气肯定,斩钉截铁。
“………………”
你连一本书厚的总谱都能一下子记住,还记不得人家盛彦辉的名字吗!!!
轻轻地叹了声气,戚暮哭笑不得地解释说:“我也是突然碰到盛彦辉的,一年多没见了,就和他多聊了几句。”说到这,他忽然意识到:“等会儿,我以前和克多里、丹尼尔他们聊天怎么没见你说过?”
闵琛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我很生气”的表情,然后道:“他对你有意思。”
戚暮:“……”
你是从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啊!
有读心术的闵琛:“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
戚暮:“……”
真是对这个突然吃起飞醋的家伙没有脾气了,戚暮干脆直接转移话题:“对了,你今晚酒店订好了吗?突然拿着东西就过来了,有让丹尼尔帮你订酒店吧。我要后天才打算回维也纳呢,明天还要去拜访一下吴老前辈。”
沉默了片刻,闵琛低声道:“丹尼尔没订到房间。”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他的办事效率很糟糕,他说s市最近是旅游高峰期,很难订到房间。”
戚暮:“……”迟疑了很久,他才无可奈何地说:“你老是让丹尼尔给你背锅,这样真的好吗?”
闵琛:“他不介意。”
“………………”可是我很介意的啊!
不过戚暮虽然这样说了,可他实际上也没打算让这个家伙真的跑到其他酒店混两晚上。
很久(一周)不见的两位爱人,一个刚穿越了小半个地球,从柏林赶到了s市,旅途劳顿;另一个又听了一整天的乐曲,精神疲惫。因此两人只是简单地梳洗了一番后,便又互相道了声“晚安”,然后就关闭了房间里的灯。
当然,这也是想象中最美好的情况。不过三秒,戚暮便面无表情地拍掉了某只伸过来的“蹄膀”,没有好气地说:“好了,明天早上还得去拜访吴老呢,早点休息。”
闵琛:“……”
过了许久,他语气失落地道:“吴老重要,还是我重要?”
戚暮想都没想:“吴老重要。”
受到会心一击的闵琛:“……”
在一片黑暗中,戚暮慢慢适应了这黯淡的光线,他望着另一块枕头上男人消沉失落的神情,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开来。戚暮伸出手指,轻轻地描绘着对方的眉眼,手指从俊挺的眉骨滑落到抿成一线的薄唇。
最后他轻声道:“你更重要。”
冷峻冰封的面容一下子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