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好朋友在一起。当时她与她的朋友走到了一个路边的小摊买挂坠,而我从她身边路过。再一次遇见时,就看见她已经倒在地上捂住右脚上的伤口,她的朋友早已经不见了。她的背后站着两个鬼鬼祟祟的中年人,看样子非常像社会混混,而且其中一人手里拿着刀。
我心里一惊,心里想着这女孩是不是遭遇人贩子?在犹豫着要不要管的时候,就看见女孩抓着另一个没有拿刀的人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被咬的人吃痛,狠狠地揍了女孩几拳,嘴里不停滴骂骂咧咧。
在看见了女孩咬手的一瞬间,我意识到我必须要救她,只是为了她是我认同的那类人。
不过我没有手机,我找到一个商家让他报警后,我悄悄地带了几个人过去绕到两个混混身后,一人拿着一个铁通和板凳,将他们的头框住狠狠痛打一顿!
女孩有惊无险地被救了下来,虽然当时几个长辈都在夸我,但是我心里清楚,这只不过是人生中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罢了,对我对她都是如此。在未来的某一天,她可能会彻底忘记今天发生的事,而我也将不再记得。大家会若无其事地继续着往日的生活。
我出手的动机也只是见不得自己喜欢的那一类人受到欺负,并不是值得夸耀的。
不久前我才意识到,她从那时开始就一直看着我,直到现在。
第一次知道她名字的时候,也是某次年级考试刚好坐在了她的后面,便看见了她的名字。那时我还隐约记得她,我不知道她记不记得我,不过那不重要了。
我并不是在试卷上看见她的名字,我是在一本翻开的书的第一页看见的,上面大大的写着三个字,叶清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