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不快乐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记吃不记打的蠢货。”温毓冷着脸开口。
“怎么会这样说?”滕乐一边小心翼翼的扶着她下楼梯,一边惊讶的开口道。
“我放下一切芥蒂,继续和温国华合作,让他打着我父亲的名号,继续喝我的血骗我的钱?”
温毓几乎有些咬牙切齿,“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的人血馒头很好吃?!”
她的表情冰冷得不带一丝的感情,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审判者。
或许是两个人生活的时间长了,不知为何,滕乐看着她的时候,总觉得像是看到了慕司瑾的
影子。
看来慕司瑾真的教了她很多。
曾经的温毓就是一个刺猬,虽然看似浑身上下都竖满了刺,但实际上非常的脆弱。
只要找到她的弱点,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征服。
然而现在的她从内到外都竖起了一层厚厚的屏障,任由滕乐想尽了办法,都不能扎进去半分。
“你别这样想,我知道你曾经经历过什么,我不会再劝你跟叔叔合作的了。”滕乐连忙抓紧她的手腕,“别生气。”
“对了,还有一个小惊喜,给你这个。”
说完,他拿出来了一张照片,塞进了温毓的手中。
“这是我之前回到你们老宅
的时候找到的照片,只不过底片太不清楚了,我就找人复原了,你看看,有没有印象。”
刚才温毓随便翻了一下那个电子相框,都是她看过千百遍的照片。
曾经一切有关自己妈妈照片,都被吉敏私底下撕的撕,烧的烧,基本上不剩多少了。
而电子相框里面大部分,也是自己和弟弟以及爸爸之间的合影。
拍照的人大部分都是妈妈,所以里面没有多少她的照片。
这大概也是这一份电子相框,为什么能够活到现在的原因。
拿起刚才滕乐塞到自己手中的照片,温毓的指尖轻轻的颤抖了一下。
这是一
张全家福。
那时候的弟弟还很小,还被爸爸抱在怀里。
温毓扎着两个团子头,牵着妈妈手笑得一脸天真无邪。
所有人都在看镜头,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
那时候爸爸应该也是真心喜欢过妈妈吧,否则的话看向她的眼神也不会那么宠溺了。
滕乐在这一方面非常的细节,虽然他复原了这一张照片,却并没有特地细化温国华的。
也就是说一张照片里,其他三个人的五官都非常清晰,只有温国华的模模糊糊,带着岁月的痕迹。
“知道你可能不太想见到叔叔,但照片毕竟是一个整体,也没
有办法把他删去。”他在旁边轻声开口道。
温毓点了点头,把照片翻转了过来,却发现后面写了一串数字,应该是这张照片的日期。
二十多年前了,没想到时间居然过得这么快。
人的心为什么也会变得这么快,几乎是一夜之间,就能够判若两人。
好不容易结束了那一节最难走的路,可温毓的注意力却因为被照片给吸引过去,根本没有看清脚下。
她的脚才刚刚落地,就猝不及防被地上一块冻实了的雪给滑了一下,整个身子猛的往旁边趔趄。
旁边的滕乐吓了一大跳,连忙伸手,但又害怕抓不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