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贵族风情。
这样的餐厅并不是人人都能消费得起的。
虽说艺术学院的学生穷不到哪里去,且千瑾恩熟知史蒂芬,知道他家境也不错。但毕业一年的学生,怎么开得起保时捷,进得了这么高档的餐厅。
尤其是还给这么多小费。
侍者轻轻地走过来,上了餐前的小面包,询问了要喝什么茶。千瑾恩点了伯爵红茶,史蒂芬点了黑茶。侍者恭恭敬敬地退下,顿时便只剩下沉默的两人静静地对视着。
史蒂芬抬起右手抚了抚手腕。那里有一只腕表,是劳力士的sky dweller。这只表有好几种型号,他戴的是白金的欧版,表盘上一圈罗马数字,中间还有一圈小的阿拉伯数字,显示着两个不同时区的时间。
千瑾恩早就发现了这块表。但一块劳力士也就是五六万刀,以史蒂芬的家境,大学毕业,父母送他一块这样的表算不了什么。她比较在意的,是表盘中间,那一圈阿拉伯数字,显示着哪个时区的时间。
“你……早就发觉了吧?”他沉默了许久,再开口,只觉得涩然。
千瑾恩的目光始终平静,不言不语,只是静静地看着史蒂芬。
餐厅里昏暗的灯光映照下,她深棕色的眼睛像是一个深渊,让史蒂芬无法抗拒。
“没错。”
他轻声道,轻轻垂下眼,“你是对的。”
从一开始,她就是对的——
他参加过的派对太多,认识太多人。他忘了是在哪个派对上遇见千瑾恩,但他记得她微微皱眉看他的眼神,以及之后风轻云淡的释然。
她看出他的本性,但只是保持沉默。
她理解他。她懂得他。
她从来不问他。
如果让史蒂芬说,为什么会和千瑾恩成为朋友,这大概就是原因吧。
千瑾恩凝视着史蒂芬,良久,轻轻点头:“我知道。”
正如他早就意识到她发觉了真相,她也早就明白他其实对此有清晰且深刻的认识。
史蒂芬唇边的笑意不减,却在此时显得有些苦涩:“唉。”
他轻叹,对上千瑾恩不动声色的目光。也不知道她内心是作何感想,只知道自己想要将这一切都坦白。
“一切从大学开始。”他伸手抚摸餐桌上的烛台,指尖轻轻感受的其上古朴精致的雕刻,“那时我还不认识你。”
大一的新生,谁不浪?且不提刚进入大学的那股新鲜感,初到纽约,对许多年轻人来说都是足以惊叹的事情。
史蒂芬也不例外。
虽然洛杉矶也是一个繁华的城市,但和纽约确实完全不一样的风格。马路上湍急的车流、街道上来往的人群,高耸入云的摩天楼……这些都是洛杉矶没有的。
而帕森斯里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洛杉矶有是有,但那些都是频频登上大银幕的好莱坞明星。
就这样,在自己身边,唾手可及的,对史蒂芬来说,却是少有的。
他在高中就热衷于运动和社交,来了大学,更不打算放弃这些爱好。帕森斯是设计学院,人终归多不到哪里去;但是没有关系,旁边还有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只要你愿意出去玩,愿意认识朋友,总有一个路子的人。
史蒂芬很快就认识了乔治。
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在哥伦比亚读医学。弗吉尼亚的富人。
不仅富,还帅。
都说长得帅的男人总是会被自己吸引,从而对异性失去兴趣。有的人,最终会迷恋自己,而有的人,则会从与自己类似的人群中寻找一个可以和自己契合的人。
乔治是后者。
而史蒂芬,他在这方面还没什么感触。
他在高中里谈过几个女朋友,该做的事都做了,但并没有在这几段关系中感受到同龄人讲述的那种兴奋和开心。作为一个cial的人,他只将这些事看做cial life的一部分。
而乔治给史蒂芬带来了全新的体验。
原来这才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和他交谈时忍不住要垂下眼,心里却始终想要看着他英俊的眉眼。和他一起出去逛街,路人投来视线的时候,尽管知道有的人也是在看自己,并且夸他帅的人和夸他的人一样多,但在觉得欣喜骄傲的同时又会有些吃醋。第一次牵手的时候心脏跳得那么剧烈,好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第一次接吻之前嚼了一整包口香糖,结果吃了一个洋葱圈,前功尽弃的失望还没涌来,嘴唇的柔软就已经覆盖上……
史蒂芬一直确信自己是一个对自身有清醒认识的人。他很快意识到,原来这才是自己的性取向。
他喜欢乔治。而恰好这个优秀的男人也喜欢他。
和普通的情侣没什么区别,两个人在一起也经历过分分合合。不过,幸运的是,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长时间,并且一直走到了现在。
只不过,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