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是因为长得好看,加上会打扮,在一众青涩的小女生中脱颖而出。
至于王思思,则被好事的学生们称之为扎市一中的校花,也是三朵金花中,最出彩,最高不可攀的一朵。
首先单论样貌,就是独一档的,然后王思思学习成绩还好,从入学以来,一直都是扎市一高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然后就是家庭条件好,高一开学那天,是一辆虎头奔送王思思来学校的,这年头,在扎市,一辆桑塔纳都能算是最顶级的豪车,虎头奔这种级别的豪车,整个扎市也就只有两辆。
所以,高中三年,对王思思有好感的大有人在,但不知死活找王思思告白的却一个都没有。
无他,主要还是王思思有些过于高冷了。
是的,三年了,就没有一个人能接近王思思的,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移开,甚至连老师都不敢在上课点她的名字。
她就好像是一座无法攀登的雪山,哪怕再不知死活的人,也不敢前去尝试。
这是追求我不成,转而去追求王思思了?
看清楚林阳的动作后,刘菁眉头一挑,只感觉内心邪火直冒。
但很快,想起这些年林阳如同狗一般围绕在自己身边的表现。
她很清楚,林阳爱自己爱得要死,是绝对不可能这么轻易地放弃自己。
所以这是准备拿王思思来刺激我?
倒是好手段。
自以为看透林阳目的的刘菁冷笑一声,这个林阳最后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本事,欲擒故纵的手段差点连自己都着了道了。
不过拿王思思刺激我,你怕不是得了失心疯。
你连我都搞不定,居然还想着搞定王思思?
我倒是想看看你一会儿怎么丢人。
刘菁抱着手臂,看着林阳的背影,准备好好看看对方的热闹。
……
树荫下,王思思有些欲哭无泪地看着自己的脚踝。
今天林阳忽然来到班里的举动,让她有些心神失守。
这让原本一直专心学习的她,一反常态的一节课什么都听不进去。
放学后,更是心不在焉。
这也使得她一不留神就碰到了一块石头,让自己的脚崴了一下,这会儿生疼。
不用脱袜子看,都知道脚踝肯定是肿了。
这下可怎么回家啊!
就在王思思有些手足无措的时候,巨大的阴影遮挡住了面前的阳光。
而后闻到了一股很好闻的淡淡香味,而后传到耳朵里的则是一道无比温柔的声音。
“你没事吧。”
王思思愣了一下,僵硬着抬起头,就看到那自己魂牵梦萦的人儿此刻正弯着腰,一脸关心地看着自己。
“林哥……”
下意识的她就想喊出林哥哥,但又想起来对方似乎已经不记得自己了,连忙又把话吞回去。
她很想像普通女生一样在林阳面前撒娇,说自己脚崴了,好痛。
但又怕拖累林阳,本意想说不麻烦你了,但脱口而出的却是无比冷傲的一句,“脚崴了,不关你的事。”
换做是以前,听到王思思这么说,林阳早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前世就是这般,王思思天天冷言冷语,让他对对方提不起哪怕是一点儿爱意,甚至他都不知道王思思到底爱不爱自己。
但看了日记的他知道,王思思这种情况完全就是说话不过脑子。
本质上就是一种内向,相对于别人的内向,王思思这种属于是晚期没救了的水平。
听到王思思是脚崴了,林阳心里愈加的担忧。
崴脚这事情可大可小,要是严重起来,可能得好多天都没法走路。
于是林阳蹲下身子,直接开口询问道,“哪只脚崴了?”
王思思只感觉自己平日里还蛮灵活的大脑一下子转不动了,此刻大脑完全处于宕机状态。
怎么办,怎么办,林哥哥找我说话了。
我是不是应该回答啊。
可我应该回答什么呢?
所以她沉默了,表情麻木僵硬的看着林阳,目光甚至给人一种戒备排斥的感觉。
正常人看到这一幕,哪怕再担心,也生怕会引起王思思的反感。
但林阳却注意到,对方左脚微微地动了动,明显是在告诉自己答案。
也不管王思思同不同意,抓起对方精致的脚腕,而后轻轻的褪去了王思思的鞋子。
小心翼翼地用手托着脚腕。
此刻的他,就好像手里托着世界上最珍贵的瑰宝,一不留神就要摔坏了一般。
然后小心地脱下了王思思的鞋子,又轻轻地褪去了裹在玉足之上的白色棉袜。
那双晶莹剔透的玉足就这么裸露在了空气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