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突厥与鲜卑结盟,第一勇士查哈尔率领十五万突鲜大军突袭禹国边境。
镇守白玉关的赵齐将军率八万士兵,誓死捍卫白玉关,扛住了突鲜结盟军的两波攻势,但八万对十五万,两军人数相差悬殊,这仗赵将军打得艰难。
早在突鲜盟军袭击禹国的第二天,赵将军便差了人前往常山郡求援。
常山郡距离白玉关,快马不过三天的路程,这都半个月了,还不见援军来。
赵齐心中清楚,怕是没有援军会来了。
派人去之前,他还想着,那陆思海再怎么比不上将军,也是定北候府的人,总不会看着禹国百姓受苦,将私人恩怨安危之上。
现在看来,还是他高看了陆思海,那就是个无耻小人,给他们将军提鞋都不配。
等他找到少主后,他一定会帮少主拿回属于少主的一切。
赵齐是个硬汉子,没有援军他也没有半分胆怯,对他来说,护住白玉关比什么都重要。
他命李大金挑选一队二十人的先锋队,入夜后偷袭敌人的粮仓,突厥人和鲜卑人这时候攻打禹国,为的就是抢禹国的钱粮过冬。
若能将敌军的粮仓捣毁,两军的联盟不攻自破,支撑不了太久,只是这任务无异于深入虎穴,十分危险。
国难当头,人人皆有一腔热血,就是有去无回的先锋队,大伙也争相抢着要去。
沈千户从一群人里挑出了陆承泽,他记得这个小子,功夫好,有胆识,前两次与敌军的对战里,这小子救了身边好多人。
“你叫什么名字?”
瞧着面前的年轻人似乎还不到二十岁,沈千户心中不忍,可这年轻人武功高强,他去比别人去更容易活下来。
“回千户,我叫陆承泽。”
“可敢随李将军去夜袭敌营?”
“敢!”
听见如此铿锵有力的回答,沈千户眨眨泛红的眼睛,用力拍了陆承泽的肩膀:“好小子,要活着回来。”
陆承泽用力点点头,他当然要活着回来,他还没娶到心爱的姑娘,怎么会舍得丢了命。
突袭队最危险,几乎算是有去无回,看见陆承泽被选中,与他同一个队的孙同,杨志,唐平等人纷纷露出担忧。
这几人与陆承泽同属一支队伍,相处得很融洽,平日里常互帮互助,而且他们也都被陆承泽救过,因此这几人与陆承泽的感情极好。
年纪稍长的孙同,满目愁容,哆嗦着道:“小泽,要不,你别去了吧,去跟沈千户说说,让他换一个人。”
“是啊,陆大哥,你不是说嫂子还在等着你吗?万一你出了……”
唐平年纪最小,说话没忌讳,他想说万一你出了事,嫂子怎么办?
话还没说完,便被一旁的杨志捂住了嘴:“阿平,不会说话就别说,你就不能说点好的?老人都说,好的不灵坏的灵。”
唐平一听赶紧呸了两口,跪下拜了一番菩萨才算作罢。
他这一番举动,逗笑了陆承泽,也将方才沉重的气氛冲散不少。
“孙大哥,杨大哥,阿平,你们别担心,我会平安回来的。等明年我成亲的时候,我还要带你们跟我回家乡去喝喜酒呢!”
越危险的任务,越容易攒军功,有这样好的机会摆在面前,陆承泽怎么会放弃。
况且就算不为了军功,他也会拼劲全力去保护脚下的这片土地,因为在他身后是成千上万的禹国百姓。
这其中有他的爱人,有他的亲人,有他的朋友,既上了战场,便不容许退缩。
当夜,李大金领着二十个人,趁着夜色混入黑夜,挑选出来的这二十个人,身手皆是一等一的好。
突鲜盟军一个有八个粮仓,二十人分成两路,逐个捣毁。
一开始捣毁头两个粮仓时很顺利,李大金心中窃喜,没有注意周围便直接冲到第三个粮仓面前。
碰巧遇上了刚商议完军事的查哈尔,查哈尔身为突厥第一勇士,不是泛泛之辈。
他察觉到有敌人后,掏出身后大刀,高呼一声:“有敌袭,来人啊,给我杀了他们!”
糟了!被发现了!
李大金暗恨自己粗心,他不怕死,但他不愿让他带出来的这些士兵死,查哈尔武功高强,他们这几人不是查哈尔的对手。
明知不可敌偏要敌,那就是傻子,能保命自然先要保命,李大金当即对身后人道:“快撤!”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查哈尔高呼后,周围的士兵听到声音,迅速围过来,将李大金等人重重包围住。
既然跑不掉了,那就战!
杀一个不赔本,杀一双有赚头,包括李大金在内的十一人快速交换了一遍眼神,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准备殊死一战。
“起火了!起火了!呼烈将军的帐篷起火了!快来人帮忙呀!”
呼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