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划过,春去秋来,四季流转,两年时间眨眼而过。
两年时间不长,但却足以让许多人和事发生变化。
这两年里周记十里酥香的分店已经开到了几十家之多,店铺的客流稳定,生意兴隆,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
店铺和作坊的收入算起来已是笔不小的财富,恰逢此时陆承泽有时间回来休息一段日子,清荷便趁机暂时停下脚步,真正过上了小地主般的生活。
钱,她已经挣得够多,接下来该好好享受生活了。
陆承泽是半个月前回来的,他一回来,万氏就让他把清荷带回陆家住。
万氏愁啊,这两年里,女婿也回家待了些日子。
按理说女儿女婿正年轻,身体没啥问题,早该怀上孩子了,也不知道为啥,女儿就是没开怀。
眼看着周清波家的喜乐满了两岁,清霞家的圆圆也有一岁了,就剩女儿这边没动静,万氏当面没催,背地里不知跟周明远念叨了多少回。
周家这边住的人多,还有元宵这个捣蛋鬼在,不太方便,让女儿女婿回陆家住,那边清净,小两口要怎样就怎样。
对于万氏的安排,清荷装作不懂,陆承泽倒是一杯正经地谢了岳母一回,羞得清荷连掐了他好几下。
今年清荷满二十了,这个年纪生育孩子,安全了很多,她并不排斥现在怀孩子,因此陆承泽这次回来便没再吃之前的药。
只不过孩子这事也得看老天爷,急不来,有时候越急越不来,放平心态,反而来得更快些。
“陆大哥,金婆婆做了些卤肉,叫于伯给杨志他们送些去吧。”杨志等人也回家探了亲,前日才陆陆续续到云溪镇来。
陆承泽摩挲着手中嫩滑的小手,勾唇道:“管他们做什么,一帮大老爷们还能找不到吃的?他们不缺钱,想吃什么可以自己买,你管我就行了,别管他们。”
清荷嗔道:“金婆婆做得有多的,家里又吃不完,再说他们也不是白吃白喝,咱们待会要吃的兔子就是他们打的。”
陆承泽的那些手下那些亲卫,性格都挺不错,清荷敬佩他们在战场上的英勇,也感激他们对陆承也的护卫,时常让金婆婆弄些好吃的给他们。
这些人也知礼,吃了清荷让人送去的东西,转头便会打了猎物送来,家里这些日子可没少吃野味。
“好,让他们吃饱了来帮着收粮食,反正一个个的满身力气没处使。”眼看着地里忙了起来,陆承泽可不得让手下人勤快点,讨好讨好老丈人。
回来这些日子,陆承泽除了早上在家吃外,中午和晚上还是在周家吃的,
清文今年刚考中了秀才,前些日子带着赵小成去了县学念书。
他这一走,万氏心里空落落的,倒也不是不放心,县里有清霞看顾清文,万氏和周明远没啥不放心的,就是不太习惯。
女儿嫁了人,大儿子也出门读书了,就剩一个小儿子在身边,两口子心里舍不得,又没法宣之于口。
陆承泽心细,察觉到了万氏的心情,便和清荷白日里都回周家吃饭,想着分分万氏的心。
不过万氏也没低落几天,陆承泽难得回来,万氏惦记着给他补身体,还有元宵这个捣蛋鬼在,她就是想低落也没时间。
元宵四岁多了,要多调皮有多调皮。
这孩子鬼主意多,稍不注意,他就能惹祸,万氏见他这么疲,怕他性子长歪,作坊都没去,就在家盯着他。
万氏如今也看开了,作坊里有管事盯着,轻易不会出事,即便是出了什么事,管事也会立马报上来,用不着她天天盯着。
烈日炎炎,蝉鸣声声,一声带着怒气的声音从院墙里传出来。
“元宵,叫你别去哥哥的书房祸害,那都是你哥要用的东西,赶紧把笔给我。”万氏怒气冲冲地冲元宵吼着。
“娘,你让我玩一会嘛,我不会弄坏的,玩一会就还给哥哥。”元宵一面说着,一面跑来跑去不让娘亲抓住。
小孩子灵活,万氏追了几圈也没逮住人,站在院子中间,喘着粗气道:“不行,毛笔有啥好玩的,那是你哥用来写字的,不是用来玩的,听话,先把毛笔给娘,你要是喜欢,等你长大了娘给你买。”
“不嘛,我就要现在玩,我已经长大了,姐姐说过我长大了。”元宵撅着嘴,一脸不乐意。
其实清荷说他长大了,不过是为了鼓励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才这样说的,小孩子不懂,以为自己是真的长大了。
元宵拿着手里的毛笔,在手上画了两笔,他手上顿时多了两道黑黑的墨迹,万氏这才发现,毛笔上还蘸了墨。
眼看着这调皮孩子又拿着笔往脸上和身上画,万氏心中一梗,走到柴堆边,捡起一根细柴火,企图以此吓唬元宵。
万氏没打过元宵,只有周明远揍过儿子,元宵见到娘手里拿着棍子,知道这是打屁股的,双手捂着屁股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