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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金富贵的储物法器(1 / 2)

“明天我们去北宁城,找袁可可和杜修竹。”

“找他们做什么?他们又没有小金金给我吃。”

穆溪云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沈师兄给你的,能吃好几天吧。”

“那又如何,我每次一去他身边,他就会给我……”金富贵说着,忽然眼中闪烁出精明的目光,引诱的说,

“要不这样,你明天带我去找沈大财主,他给我小金金,我跟你分,你一我九。”

穆溪云:“……”

“沈师兄是冤大头吗?为什么要一直给你矿石吃?他要补偿你上次挨雷劈的事情,也是有限度的,还能一直给你矿石不成?”

“当然!”金富贵傲娇的昂起了小下巴,

“他可喜欢我了,上次在幻境的山顶,他还叫我,一见到他,就往他身上扑呢!”

“在冰湖底的时候,他还一直把我揣身上呢……他可喜欢我了!”

穆溪云略微回忆了一下,发现沈长风似乎的确很喜欢和金富贵待在一起。

她脸上闪过古怪的表情。

大男人也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吗?

按照她从小到大的见闻,一般都是小姑娘喜欢这些玩意儿。

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就喜欢养些小猫小狗什么的。

看着高高大大一个男人,没想到还有这么爱心泛滥的一面。

爱管闲事、到处开屏、爱心泛滥、散财童子……

也就他天赋好,家族、宗门倾力培养,放在底层棚户区,早凉了!

“喂,听到没有,我和你分赃,我们明天去找沈大财主,他可疼我了。”金富贵揪她发丝。

“不去。”

“为什么?”

“我要去找杜修竹和袁可可。”

“找他们做什么?”

付报酬,谈生意,顺便……让杜修竹日后继续假扮自己的情郎。

时不时在宗门公开招摇过市,保证自己非单身状态,让沈长风身边的女人……们,不会把自己当成假想敌。

嗯,不过要等自己真的竞选上仆役之后再说。

毕竟灵珠并非大风刮来,而是她辛辛苦苦抢的,不能大手大脚。

嗯,袁可可这边也打点一下,让她帮打掩护。

这货特爱八卦,有她在,让她把自己和杜修竹在一起的消息传遍整个望神山。

完美!

见金富贵还欲纠缠,道:“北宁城更大,明天我们去那里给你买狗链子。”

今天他们前往法器店的时候,接到冯老的传讯符,处理陈大强的事情去了,便没有买成。

一听自己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储物空间了,金富贵不吵着要去找沈长风了,高兴的吱吱叫唤好几声。

甚至没注意“狗链子”三字。

翌日,天还没亮,金富贵早早的就催促穆溪云赶紧起床,搭乘望神山的传送阵,转到北宁城。

看她心急火燎的模样,穆溪云怀疑这货昨儿个一整晚都没有睡觉。

本想如往常一般先练半个时辰的箭,再练半个时辰的刀法。

可刚拿出弓箭,它就夺命连环催,搞得她完全无法集中精神。

终于,她一巴掌拍飞金富贵,认命的换上出门的编外制服,咬牙切齿吃完饭,和李明珠打了声招呼,直奔宗门。

一个时辰后——

北宁城最大的法器店,珍宝阁。

“就那条红色的吧。”穆溪云扫了一圈柜台中的储物首饰,指了一条款式简单大气的手链。

大小可调节,套在金富贵的小脖子上正好。

它身上金灿灿的一片,配红色还挺搭。

身上的毛发太多,显得相对厚重累赘,所以配合款式简单的,更好看。

别人看了,只当是漂亮的装饰品。

穆溪云并不打扮,但从小看书多,涉猎广,审美还是可以的。

第一次贴心的为自己以外的人花了心思,穆溪云觉得自己对金富贵很厚道了。

没想到这货又炸毛了:“你什么意思?你就是看我不顺眼,故意给我挑这种颜色花哨又土里土气的款式对不对?”

穆溪云:“……”

她制止住掌柜,面无表情问金富贵:“你喜欢哪个,你自己挑。”

小东西一溜烟儿蹦到柜台上,指着其中一条金灿灿,亮晶晶,还很粗壮的手镯道:“吱吱!”

我要这个。

穆溪云盯着柜台后暴发户气味十足的大金镯子,又看了看噬金鼠的小身板,陷入了沉思。

俄顷,她说:“金富贵,镯子很大,套到你脖子上,动作稍微大一点,就会甩出去的,或者会滑到你的腰上……要不还是选手链吧?”

“不要紧,你另外找个绳子绑住,再套我脖子上就行。这样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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