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魔法,她不依靠它甚至觉得做不好事情。当初她仓惶从英国逃到美国的举动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场荒诞的笑话,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她的勇气日渐溃败。
哪怕她心底里许多个瞬间都有冲动想要回到英国。
睡了一觉,一夜无梦的温妮在新的一天站在自己的花店门口吃惊地看着店里的景象:柜台一片狼藉的样子,绝对是被小偷光顾了。
也对,店主不知所踪、店门没有锁上,放在哪一个街头惯犯眼里不是可口的小蛋糕。温妮压低了眉头,心疼地看着地上横七竖八被踩踏的花梗。这个该死的小偷!偷了钱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破坏她的花?
等她收拾完这里,再收拾那个小偷。
温妮把心思都放在了整理一地的狼藉上,忘记了平常这个时候她早该往斯特兰奇的办公桌放一束鲜花。
休了一天假的斯特兰奇精神气爽地回到了工作岗位上,他刚到了科室,就被迎面地塞了一束花。
斯特兰奇猝不及防,但他看到鲜花后头的一脸褶子的尼克,直接臭了脸色。
尼克医生也很郁闷地皱着眉抱怨:“别这副脸,我又不是自愿的。昨天你不在,花店的姑娘送来的花。”
听到尼克的话,斯特兰奇讶异地挑起了眉。那位温妮小姐还真的敢出现在医院,而不是继续她每天偷偷潜入他办公室的行为?
他手拿着花束,打开了办公室的门。
而他已经习惯了放着花的桌子今天竟然没有一朵花的影子。
清晨,水汽还弥留在地面上,它们知道再过一会等太阳彻底从云层里钻出来的时候它们就要面临重新蒸发的命运,于是往往在最后这几十分钟、一个小时里争前恐后地附着在一切露在外头的东西上。
这些水汽能霸占的地方可多了。那些从地铁口鱼贯而出的上班族的衣服缝隙,都是寒冷的湿气能够钻入的地方。
纽约是个几乎没有沉寂夜晚的城市,霓虹灯才暗下去,出租车的灯光就亮起来了。
温妮前几个月还待在乡下,那里既没有这么繁华,也没有这么多行色匆匆的人。温妮搬来曼哈顿的头几天甚至有些不适应,凌晨四五点就醒了。
眼看着寒冷也要钻进她的袖子里了,但却被无情地挡住。这就是温妮比起周围人来得精神奕奕的原因: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就给自己施了保暖咒。
温妮和上班族的大部队走了另一个方向,路上稍微宽敞了些,她横插一条街道,到了她的店门口。
乡村生活让温妮回大都市的时候萌生了想要开一家花店的念头,鲜花的芳香如果能混着生活一起扎根生长,那听起来将很不错。
开门的时候,温妮注意到门前头蜷缩着一只流浪猫。温妮也不明白它怎么会待在这里,她的店门口没有可以取暖的地方,窝在这里并不是个好选择。温妮发出了点声响,黄纹野猫一下子睁开滚圆的眼睛站了起来,它盯了温妮看了一会,敏捷地从一旁跑走了。
过程中没有再出意外,温妮踏进店里头,摁了旁边墙壁上的电灯开关。
与温妮估计的有误,今天的天气并不好,太阳费尽力气最后也没能从阴沉的云层里挤出来。温妮索性没有关掉花店里的灯,灯光透过一整片的玻璃窗和外面街道上的街灯相互呼应着,但只过了一会,到了点钟,外面的街灯就关上了。只有温妮的店铺和其他这条街上的商店陆陆续续地亮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