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森林的掩护之后,行踪是相当容易被发现的,所以赢奚带去的,是最精锐的部队。
他们的移动速度极快,在满是烟尘的广袤大地上快速的奔跑。
…
“大人,您的体力~”
赢奚已经多大的岁数了,他这个年纪体能下降,是很正常的。
不过赢奚的这属下,白操心了。
如此大的事情,就算是耗尽所有的体力和力量力竭而亡,赢奚也不会有任何的可惜的,能完成这次任务,比什么都重要。
“废话,老夫的实力,岂是你们能够揣测的?老夫当然没问题,告诉所有人,加快脚步,务必在天黑之前,抵达胡人的粮仓位置,距此也就二十多里地了,加快速度!”
赢泽是一刻也不想耽搁,话刚说完,便奔出去了几十米地了十
众将士看着赢奚如此的积极,笑了笑,便跟上了赢奚的脚步。
野人部落统一了之后,变得和谐了很多,老弱妇孺,皆是被保护在了最后方,同粮仓的位置在一起。。
野人虽然脑子不行,不过他们知道,粮草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一旦他们的粮草没了,这一场战争,也就差不多可以落幕了。“六六三”
所以,粮仓所在的地方也有重兵把手。
足足十万野人大军,不过呢,战斗力强悍的都被派往了前线,留在这里的十万野人,大多战斗力不太行的。
不过,这十万野人大军,也强过了二十万的秦军。
想要突破他们的防守毁掉粮仓,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毕竟这一次带过来的人手不到一万人,没办法,目标太大的话,大老远就被野人发现秦军的踪迹了。
这一路上来,所看到的,都让赢奚感慨不已。
这群野人啊,真是强盗,光看这片大地的景物,就知道,这群野人除了猎杀野味之外,就只会掠夺了。
不论是谷物还是蔬菜,他们什么都没有种植,大片大片的地,都是荒地。
其实,也并非野人傻,没能力种植作物,只是他们习惯了掠夺秦人的资源而已。
他们也了解过,种植作物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将作物培育出来,是挺麻烦的,与其这样,还不如将时间和精力用在掠夺上。
一年,也就掠夺那么个把月的时间,其余的时间全部用来上山打猎,锻炼身体,增强战斗力,好不爽快?
看着空空如也的东胡,赢奚的气就不打一出来。
“此次,必然要将这些野人都给灭掉!不论男女老幼!”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一点对于行军打仗多年的将士们来说,是不用说也能明白的一个道理。
就算是老弱病残,也丝毫不值得同情。
说实话,脑子真的是个好东西,野人真的是太需要了,粮仓这么重要的东西,除了重兵把守之外,还需要将防线往外拉很多0
方便在被突袭的时候,提前发现状况,可以有足够多的时间进行反应和做出对
策。
可他们就是不会考虑这些,也不知道秦人的用兵之道。
他们甚至觉得,他们换地方,不定期不定点的对大秦东境进犯,并且随时派人对扩大防线的秦军进行围杀,是一件相当有智慧的决策。
这件事确实让大秦的东境有了很大的麻烦,不过呢,最大的原因是打不过,不是不知道怎么打。
赢奚带的奇袭部队,十分的顺利,沿途并没有遇到敌18人,只是遇上了一些普通的野人人民,这些野人,没多少的战斗力。
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是赢奚这位天人级别的强者,完全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抗,完全没有机会逃跑去报告情报,赢奚手拿把掐的,就解决了。
胡人的粮仓很大,很大,建立在平原之上,已经非常接近了,可依旧没办法看到粮仓
为了避免被发现,奇袭小队在接近粮仓的时候,全员趴在了地上,而赢奚此刻,正拿着地图在看。
地图相当的精密,所以,凭借周围的环境,他判断出来了,他们距离胡人的粮仓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这个距离要是发动奇袭的话,不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能打起来了。
“左翼右翼各五百人,装备上强力连弩,战斗不打响,野人没有进入有效杀伤范围之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开火,暴露你们的位置。“。
“一百人的大宗师小队,跟本王一起,朝着野人的最前线发动进攻,拖住敌人,记住,我们是佯攻,在其余的人没有得手之前,必须保证自11己的存活!”
赢奚安排的十分的清晰,一共分为三队。
其中,实力最强悍的,负责佯攻,因为实力强悍,所以很轻松的能在野人的攻击中存活下来,他们可以和野人很轻松的周旋。
另外一队装备好的,在两侧打掩护,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