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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章 大闹公堂(1 / 2)

穷人命如蝼蚁,晕过去的柳三郎任人摆布,两个衙役摁住他的手指,不停的往一张张文书上按着手印。

衙门大牢,东方学海冷着个脸:“打开门。”

牢门打开,大春缓缓抬起头,只见他披头散发,身上不满血痕,显然刚受过酷刑。

大春的眼神如欲杀人,如一头受伤的野兽,恶狠狠的看着东方学海。

东方学海却如同看一个玩物一样嗤之以鼻:“毛大春。”

“不是我放的火,放了我!”大春冷冷的说道。

谁知道东方学海点点头:“没错,不是你,你可以走了。”

这下轮到毛大春吃了一惊,他居然被放了?就这么简单,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看着被打开的牢门,毛大春想了想,既然就这么被放了,这顿毒打算是白挨了。也罢,算自己倒霉吧。

将要走的大春回头问道:“喜儿呢?”

东方学海冷笑一声:“柳三郎招了,他们父女两个欠了县令的钱怀恨在心,那把火是他们父女俩串通好一起放的。”

“你胡说八道!”大春愤怒的扑过去,两个衙役早有准备,上去死死的拽住了他。

“你不相信?你看看这是什么。”东方学海把一张纸展开在毛大春跟前:“这是柳

三郎的供词,明日衙门庭审,此案就算结了。”

毛大春大吃一惊:“冤枉,冤枉啊!喜儿没有纵火,喜儿没有纵火!”

“是啊,喜儿没有纵火。纵火的是柳三郎,喜儿只是策应。他们父女俩欠债累累,对县令怀恨在心是以恶毒报复。依宋律,柳三郎当街处斩,柳喜儿要拔光衣衫骑木驴游街示众!”

古代对于女人的酷刑丧尽天良,惨绝人寰。对于那些犯了罪的女子,极尽羞辱之能事。

就连水浒传中那老橘子皮的王干娘,都被上了木驴。当时施耐庵是这么描写王干娘的,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字:“剐!”上坐,下抬;破鼓响,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後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只能说现场惨不忍睹,别说剐了,对于她这个年纪,骑木驴足以要了她的老命了。

是以东方学海这么一说,毛大春目憎欲裂,恨不能生吃了东方学海:“你胡说,喜儿没有罪,你放了她,求求你,求求你!”最后,已经哀求起来。

目的已经达到了,东方学海微微一笑:“白纸黑字写的清楚,喜儿之罪已经是板上钉

钉了。除非……”

“除非什么,你说,你说!”

“除非有人甘愿替她顶罪,或许可以救她一命。”

“我愿意,我愿意顶罪。只要你们放了喜儿,我什么都愿意……”

第二日,衙门大堂审案,审的是景灵宫纵火一案。据说是有人招供了,是以尚未升堂,衙门外面已经围满了百姓。

这种审案类似于现代的公开审理,百姓们是可以自由围观的。一来是彰显审案的公正性,二来起到威慑作用。

狗腿子们在前面扒拉开人群,石小凡和曹小梅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唉,听说这个小伙子是被冤枉的,他怎么成了纵火凶手呢。”

“是啊,听说跪在地上这人是柳家村人士。不知为何,衙门竟然把他抓了来。”

“衙门向来都是说抓谁就抓谁,还不是县令一句话的事。”

“嘘,你不要命了。这话你也敢在衙门口说,走走走,快走。”

围观的百姓在门口窃窃私语的议论着,仙源县并不大,许多人都替毛大春申冤。知道的人,都相信绝不是毛大春纵的火。

石小凡原本是想带着狗腿子们进去见县令沈征表明身份的,他一听到门口百姓的言语突然站住了脚步。

“小凡哥哥,

咱们怎么办?”曹小梅低声问道。

“等等,咱们站在这听审,见机行事。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许轻举妄动。”

“升堂!”半响后,沈征腆着肚子和师爷东方学海等人来到大堂,一干衙役拿着棍子列在两旁口宣威武。

沈征坐上朝堂,一拍惊堂木:“下跪何人,报上名来!”

“小人毛大春,柳家村人士。”

“本官来问你,景灵宫纵火一案,可是你一人所为?”

毛大春跪在地上沉吟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堂下百姓们却嗡嗡之声大作,有人开始替他鸣冤了。

“怎么可能,这不是柳家村毛大春么。景灵宫失火的时候,他明明留在村子里的。”

“就是,他不在现场 ,何来纵火一说。”

“肃静!”沈征再次一拍惊堂木:“毛大春,本官问你还呢!”

“是,大火是小人放的。只是,县爷明鉴,那柳三郎父女俩呢,可否判他们无罪?”毛大春抬头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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