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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我就是王法(2 / 2)

状纸?

陆小鹿:卧槽忘了古代还有这回事了!林徹应该会准备吧?(转头看林徹)

林徹:唉,头一回告状果然还是疏漏了,本公子向来都是被告的。倒是贱民应该经常告状吧?(转头看石清)

石清:别看我!我连大字都不会写!对了,少爷,少爷这么聪明一定有准备!(转头看于淳)

于淳:呃那个状纸是什么?

钱师爷瞥了眼面面相觑的众人,捋捋胡子:“聪明人也是得走程序的。不过,所谓特事特办,若是你们的冤情能更‘特别’一些,本师爷倒是可以帮个忙替你们写上一份状纸。”

陆小鹿瞅了眼他飞快搓动的双指,有些无语地扯扯林徹的衣袖。林徹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又朝前递上一锭纹银。

钱师爷乐呵呵地收了钱,将众人迎进大堂,派遣武天去后院请县令起来审理案子。

“是谁要上告啊?”钱师爷笑眯眯地执笔准备写状纸。

小鹿将立在一旁的于淳推了出来:“我们家少爷,于淳,于是的于,淳朴的淳。”可不就是他出的馊主意?

“于淳?”钱师爷将这名字在心里念了好些遍,筛选出脑中于姓的大户,却没一个对得上号的。他心里轻快了一些,手下落了笔:“所告何人?所告何事啊?”

林徹挥挥手,护卫们将捆成粽子的人贩子三人组拉了上来,陆小鹿揪住刘二的头发逼迫他把脸抬起来:“他们这三个人贩子昨儿个拐卖了我家少爷的家仆,还想今天卖掉。”

钱师爷瞅了一眼下面的一排猪头脸,有些不悦地说道:“你们这是动了私刑?这可不合规矩。”

小鹿咬牙切齿地从林徹手中接过一锭银子放在桌案上。

钱师爷笑笑:“规矩是人定的。有些犯人不打就是不老实,你们教训得对,教训得对!”

陆小鹿没应声,心想却在暗想:如果这破师爷再敢要一回银元宝,她就亲自动手,让他老婆明年清明给他烧纸元宝。

只可惜钱师爷接下来便低头安安分分地写状纸,倒是侥幸保住了小命。半炷香后,他搁下笔吹干墨迹,自我欣赏了一番,然后喜笑颜开说道:“写好了。”

陆小鹿在这里算是半个文盲,凑上前瞅了一眼没看懂,正想让林徹解释一番,大堂右侧却走出个大腹便便的矮冬瓜来。

“什么案子这么要紧?”矮冬瓜皱眉,起床气大得很。

钱师爷谄媚地迎了上去,从袖中掏出锦囊来:“大人,是个‘大’案子。”

矮冬瓜接过锦囊摸了摸,脸上才好看了一些:“那就速战速决吧。”

公堂之上一个县令、一个师爷、一个捕快。

公堂之下三个犯人,还有好几十个人高马大的原告。

光从气势上便差了一大截。

全县令扶了扶头上的乌纱帽,低头草草看了一眼状纸,问也没问便下了判决:“按照煌朝律法,拐卖人口当属重罪。来呀,把这三个犯人收押了,等待秋后问斩。”

“全大人!”跪着一直不吭声的老癞一听顿时急了,“是我们几个啊!我是老癞!”

“老癞?”全县令一愣,定睛一看,还真是他。

钱师爷倒吸一口冷气。这三人被揍得实在太惨,他方才都没看出来!这下可好,捅了大窟窿了,刚刚那钱就不该收!这这这下完了!

全县令的脸上如同打翻了调色盘,红紫交加。他狠狠瞪了师爷一眼,一拍惊堂木:“此案尚有疑点,方才的判决无效。来呀,先把这三人收入牢中,改日再审!”

县令的翻脸让堂下的人吃惊不已。石清忿忿地想要骂人,被于淳捂了嘴巴。陆小鹿瞥了石清一眼,心中不免有些着急,她急急示意林徹掏了张大面额的银票:“大人,此案案情再明显不过,民女认为无需再审!”

全县令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张银票,只挥挥手:“我说再审就再审,不必多言了,回去等消息吧!”

“大人!”小鹿肉痛地又加了一张银票。

不料全县令大怒,重重拍下惊堂木:“大胆刁民!竟然公然贿赂本官!想吃官司吗!”

石清挣脱了于淳的阻拦,愤怒道:“难道这世上就没有王法了吗!”

“王法?”全县令的面目变得愈发可憎起来,他冷冷一笑:“在七侠镇,我就是王法!”

“我倒不知一个小小的县令也能自称王法,真是可笑至极!”

剑拔弩张之际,堂后突然传来一个女子的讽刺之语。

全县令脸一白,瘫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

陆小鹿脸一白,一转身就劈晕了石清。

话音刚落,堂侧走出一男一女。那女子面熟得很,可不就是受辱离开欧阳府的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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