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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03)(1 / 2)

书语的叛逆期来的很突然。

自十一岁时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她就懂事了很多。

直到半年后她亲爸把她爸爸妈妈家隔壁的房子买下来,他们一家三口再次搬回这条街,她才又活泼了一些。

可后面几年,爸爸妈妈很忙。

他们天南海北的跑,国家要发展哪里经济,他们夫妻俩就会飞去那里帮着招商、接待。

就是莱莱和念夏,也多是在她家或者去粥粥妹妹家吃饭。

因为爸爸妈妈不在家,书语也逼着自己懂事,照顾弟弟妹妹。

直到她十八岁高中毕业这年。

爸爸妈妈的工作突然减少,哥哥也已经成功考入军医大,成为一名医学生。

这年的她,突然叛逆的要去做歌星。

看着眼前出门半天,回来就化了妆,瞬间成熟五六岁的大闺女,正对坐喝茶的顾允康和孙富贵,下意识的去看厨房门口。

果然,下一瞬,听到动静的夏清麦就拿着锅铲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说你想去干什么?”

听到妈妈的问话声,腿肚子有些发软的书语理了理自己的新衣服,看着夏清麦道:“我要去港城做歌星!”

“妈,您看我这身段,这发色和眼球颜色,包装一下说是海外归来的混血儿,应该有人信吧?”

“我还给自己起了一个英文名,叫lda,好听吗?”

书语说的认真,顾允康听见闺女这么崇洋媚外气的就要立刻站起来,可却被孙富贵眼疾手快的拉住了。

也就是在孙富贵拉住顾允康的一瞬间,夏清麦也正色看着书语道:“我觉得你这个名字太常见了,一点也不够特殊。”

本以为会被妈妈训斥的书语一听妈妈这话,立刻来了精神。

她踩着高跟鞋快步跑到夏清麦身边,搂着她的手臂就问道:“那妈您觉得什么名字才够特别?”

在书语的期待注视下,夏清麦摇摇头,看着她认真道:“妈妈虽然没学过英文,但这么多年和你爸爸在京市、海市还有港城也见过不少给自己取了外国名字的中国人。”

“他们男的里,十有八九叫大卫,十个女的也得有五六个叫琳达。”

“所以我觉得,你这名字太普通。”

书语虽然没有去过港城,可她去过京市和海市,想着妈妈不会骗自己,她立刻难过的叹息出声,“那怎么办啊,我叫什么好?”

听见书语的询问声,夏清麦不答反问,“还有一件事情,你说你装成海外归来的混血儿,你这长相是合格了,可是你会英文吗?”

“知道国外的历史和文化吗?知道他们有哪些节日吗?知道他们有什么风俗习惯吗?”

夏清麦的这些问题直接把书语问懵了。

她开始认真思索她妈问的这些问题,试图自己可以找到解决办法。

夏清麦说完这些就转身回去做饭了,看都没看对着她暗自竖大拇指的两个男人。

正好是暑假,老大托关系送去部队医院学习了,老三一听说大哥去部队,她也缠着一起去锻炼了。

老四昨天刚收拾行李跟着他教围棋和书法的老师去京市游学了,现在家里,只剩下老二书语一个孩子。

人少,夏清麦也没做什么复杂的饭,夏天吃凉面最舒服,再切点西瓜,一顿晚饭就做好了。

晚饭的时候,书语凑在夏清麦身边,把她刚才想到的办法说了出来。

“妈,我打算出国待段时间,我想只要我去国外待段时间,那肯定就了解国外的事情了。”

听到书语这话,夏清麦先是点头肯定了她,而后这才看着她开口道:“你这想法挺好,不过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做歌星吗?”

“嘿嘿,我觉得歌星漂亮啊,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化漂亮的妆出现在电视里。”

“我觉得她们的衣服都好特别,那个眼睛也化的好漂亮。”

认真听完书语的回答后,夏清麦一边点头一边回到,“听完你的回答,我发现你好像更喜欢的是她们的衣服和妆容,而不是唱歌。”

夏清麦的话说的书语一愣,就在她想着自己到底是喜欢什么的时候,夏清麦又开了口。

“我听说过,那些歌星、电影明星,她们的妆容和穿什么衣服很多都不能自己控制,得听公司领导的。”

“我觉得,你与其做歌星听别人的,不如自己学一学怎么设计衣服或者研制新口红和眼影,创立自己的品牌。”

“你要是想自己创业,爸爸妈妈还有你亲爸,我们肯定都是有钱和人脉支持你的。”

“你想想,你到时候自己就是老板,那还不是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怎么化就怎么化。”

夏清麦的话,让书语的眼神渐渐从迷离转变为坚定。

她觉得她妈真不愧是通过买房子做包租婆起家的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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