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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方家是托儿所(1 / 2)

赵云川真的老稀罕小狼了,抱着小狼崽不松手,依依不舍。

“咱们真的要把它送走吗?”

“夫君想养的话……那就养着吧。”

方槐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不能圈养的概念,他是一个猎户,在他看来,只要想养的话什么都能养。

之前他听人说过,还有人养蛇的呢。

狼虽然凶狠一些,但从小养着培养感情,也是能养熟的。

就算真的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方槐也不再怕的,他一定会在对方伤人之前,结果了它。

但目前来看,小狼崽不是个白眼狼。

“夫君,你要不想送走的话,咱们就不送走。”

养一只狼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有点费肉,大不了他以后多上山打打猎。

赵云川的头摇得跟个波浪鼓似的:“不行不行不行,野生动物不能圈养。”

方槐觉得赵云川有些太纠结了,明明喜欢的不得了,却又坚持要把小狼崽送回去,其实他不是很明白。

一个小动物养就养了。

又不是养不起!

“那咱们到底要不要把小狼崽送回去?”

赵云川疯狂的撸着小狼崽的脑袋,小狼崽脑壳上的毛都快被他薅掉了,十分不满地哼唧了两声。

这人到底有什么怪癖?!

怎么这么喜欢摸它脑袋,啊啊啊啊啊啊啊!!!

烦死了!

它才不想年纪轻轻的就成为地中海狼呢,不然以后山里的叔叔伯伯哥哥姐姐们都是会笑话它的。

赵云川虽然不舍,但还是咬咬牙。

“送!”

只送一次,如果下次小狼崽在自己跑回来,那就不送了。

吃过中午饭之后,夫夫俩就抱着小狼崽上了山,身后还跟着黑加仑和黄苹果。

他们也不知道小狼崽的家在哪里,就去了上次救狼的那个地方,不过那个地方没有狼,也没有别的动物。

赵云川模仿狼的声音嚎了两声,可依旧一点动静也没有。

可他们不敢再往深山里去,这大冬天的山上没有猎物,要是碰到老虎、熊瞎子之类的,说不定会将他们当成猎物拆分入肚。

赵云川有些纠结把小狼崽放在哪里?

“放在这里的话是不是有些不安全?它要是找不到自己的家人会不会被冻死?”

“还有…… 万一遇上别的野兽,它会不会成为人家的盘中餐?”

赵云川真的担心死了。

他是个男人,还是个猛男,但不妨碍他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特别是这小狼崽长得是真好看,他的毛不是正宗的白毛,还微微泛着一点银色,但里面一根杂质也没有,天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最关键的是……这小狼崽还是个嘤嘤怪呀。

会冲着人撒娇摇尾巴舔手手的嘤嘤怪呀!

等等……

赵云川兴冲冲的对方槐说道:“槐哥儿,小狼崽会摇尾巴,有没有一种可能……它是狗,不是狼!”

自家夫君真的是魔怔了。

“夫君……会摇尾巴的不只是狗哦,狼也会摇尾巴,有些狼不只会摇尾巴,还会摇花手哦。”

夫君曾经在他面前摇过花手,和狼转圈圈摇尾巴的样子很像。

“不是摇花手,是摇花尾。”

“所以小狼崽真的是狼!”而且,还是一只罕见的银狼。

狼当中最常见的是灰狼、其次是黑狼、雪狼,最后就是银狼了。

一张较好的银狼皮可是能卖出上万两。

方槐提议:“要不就把小狼崽放这儿吧,它是银狼不怕冷,不会被冻死,至于会不会被野兽叼走,应该也不会,山上的动物也有自己的法则,他们一般情况下不会去招惹自己惹不起的物种。”

比如说老虎不会吃狼。

“就放这里吧,除了这里,我们寻不到更好的地方了。”

赵云川将小狼崽放下来,然后开始认认真真地跟他告别,啰哩吧嗦说了一大堆,听得方槐嘴角直抽抽。

他的傻夫君呀!

说那么多有啥用,狼又听不懂,没看见小狼崽一直不耐烦的哼唧嘛,不止哼唧,还用赵云川的手指磨牙,在那里咂么的可过瘾了。

终于,赵云川告完别,声音越有些沙哑的对方槐说道:“槐哥儿,你要和小狼崽说点什么不?”

方槐摇头,他虽然也挺喜欢小狼崽的,但真的没有跟动物说一长串话的习惯,反正说了也白说,又听不懂。

“那咱们走吧?”

赵云川牵着方槐的手走了。

小狼崽看他们要走,又往前追了几步,赵云川回头看了一眼,依依不舍:“别追了,没结果,你还是早些回家去吧。”

果然,小狼崽不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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