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索逐渐增多,时霆对于言卿的新发现充满了期待。
“时司长你看,死者所有离断的位置都在关节处,且下刀熟练。肩部皮肤有数处鱼尾状的拖刀痕,通常,这是由匕首类的锐器切割造成的。”她翻动了一下尸体,“你再看这里,骨质上有很明显的砍击痕,这是轻薄的匕首做不到的,所以我分析,现场有至少两种做案工具,菜刀和匕首。”
“你的意思是,第一案发现场是在室内?”时霆很快明白了言卿的意思,“凶手可以轻松拿到两种工具,而一般人不会又带匕
首又带菜刀去作案。”
鄂远插嘴道:“一定是在室内啊,还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分尸吗?”
时霆和言卿却相视一眼,几乎是异口同声:“熟人!”
时霆道:“既然发生在室内,有极大的可能性,凶手与死者是认识的。而且杀人分尸的目的多为毁尸灭迹或者延长案发时间,凶手和被害人通常都有认识和熟悉的因果关系,所以,找到尸源,很快就能找到凶手。”
言卿喜欢时霆这样聪明的人,让她联想到了他们s市有名的邵队,在警界赫赫有名的包青天,因为他办
案神速,甚至还流传着一句话叫:邵队一出,案犯必诛!
时霆这样的人若是放到现代,也必然是警界之傲了。
言卿补充道:“凶手分尸手法熟练,但是下刀动作却有些笨拙,死者两处肩关节的肩胛骨处都有数道深浅不一的砍痕。”
“没砍准呗。”鄂远道,“这有什么?”
“凶手既然知道从关节处分尸,而不是胡乱瞎砍,说明他对人体结构有一定的了解,一下两下没砍准倒是可以解释,但是次数多了就是问题。”
“凶手用的不是惯用手。”时霆突然道:“所以,
他理论上知道怎么分尸,动作上却无法做到精准。”
言卿赞许的笑笑:“我也是这么想的,凶手用的不是惯用手。”
“这有两种可能。”时霆分析道:“第一,凶手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惯用手;第二,凶手的惯用手碰巧受伤。我认为第一点可以排除,凶手既然选择毁尸灭迹,大可不必多此一举,我更倾向于第二种可能。”
时霆说完,目光一肃,“召集所有人开会。”
这是言卿第一次参加军警司的会议,跟她在s市工安局没有太大差别,对于她的出席,几个番队长都
很客气,毕竟是他们司长亲选参加的人,她存在既有价值。
“首先,要感谢言小姐为我们提供的几条重要线索。”时霆朝她微微颔首。
“根据尸检推断,现在总结以下几点。第一,死者为女性,年龄在二十岁到十九岁之间,十九岁的可能性为大;第二,死者曾在医院做过阑尾手术,时间是在今年的二月份;第三,死者是在室内遇害,有可能与凶手是熟人;第四,凶手的左手或者右手有伤!第四,凶手有极大可能从事医护、屠夫等职业。”
下面的人拿着笔,刷刷的记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