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导游?也成,好歹是人家的地盘,哪有客人自己逛园子的道理?他点头应下。
不过园子也没什么好逛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荷花池也就那么回事儿,要赏莲,还得去西湖。而至于其他的亭台水榭,就当是认位置了,不至于让他走丢。唯一吸引他的,还得是藏书馆。
说是馆,也不准确,其实就是一处院落里的几间屋子堆满了书,弄成了个怡情养性的所在——正好,他可以借这处地方养养性。
于是接下来这几天,他近乎有大半天的时间都泡在里面了。
一般是早上起个大早来,中午背着手,溜达着回去,晚上吃了饭,和周归余散步消食,会顺道再来一次,看个半小时再回去。
下午是不会来的。因为要做针灸,午睡的时间会拉长到一个半小时左右,再加上他起来会磨磨唧唧醒会儿神,做些康复训练,这么晃晃悠悠的,时间基本就没了。
这样的生活在持续四天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的头发终于可以自己扎好了,也算可喜可贺。
为此,周归余还专门让他伸直了手臂,给他拍了张照。问及原因,她去手机相册里翻找了下,给他翻出了一张照片来——
照片里,也是他,是脱力被人扶着,浑身都是血的状态。瞧角度,是由扶着的那个人拍的,重点在他那只无力垂下的右手上。
“很明显的对比,证明我医术不错,不是吗?”她把手机收起来,“而且,你算是我的第一个病人,不也值得纪念下吗?”
对此,王也:“……”
似乎破案了,为何最初他醒来时,左手是抖的。合着,这条小鱼儿……
心头奔过一万只草泥马,他差点无槽可吐。这可不得纪念下?没被这丫头医死,他都算闯大运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