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没过上几天,就被一辆爆炸的液态粪水车带走,他根据残存的混乱记忆分析出,自己是被粪汁儿给呛死的!
当意识再次清醒,就出现在这个世界。
但令礼珩奇怪的是,这具身体的面相、身高、小礼的斜率,包括屁股蛋下面宝塔型排列的六颗痣,都与前世的自己一模一样。
所以礼珩推测,自己这是异界投胎了!相当于穿越重生相叠加。与鸠占鹊巢挤死原主式穿越不同,他只是五个月前才更新了现代人的意识!
而在此之前,他的意识处于长达十七年的懵逼状态,这种状态被世人解释为“傻子”。
好在这个世界是拥有修行者的,灵气充沛,修行文明日渐强大。
礼珩身为穿越者,觉醒了属于他的金手指——可吞噬天地间任何物体的灵气的神秘体质!甚至连呼吸、吃喝都能百分百的吸收能量,以蕴养己身!
也就是说,他就算啥也不干只呼吸吃饭,几年时间,就能胜过别人苦修十年百年!
所以他坚信,自己一定会成为曹操、项羽、嫪毐一般的男人!
但他虽有如此强大的外挂,却还要做假身份,偏偏又做的漏洞百出,其实是为了混淆部分人的视听。
其中原因来自他的身世——南榆礼氏,一个极其强大的隐匿氏族。
螭舂皇朝近乎大半的官、商、宗派都与礼氏族有利益瓜葛,其实力底蕴无人能知全,因从不参与世间争斗,一直笼罩着诡异的面纱。
而在五个月前,全族被人一夜间灭了个干净!也正是那一夜,险些被烧死的礼珩觉醒了前世记忆。
万幸的是,宫中大总管与礼珩玄祖乃是忘年交,不惜以身涉险,奔袭百万里将礼珩从火海中救出,并认其为干孙子。
两人从南榆郡一直流浪到到兜闾城,兜转了五个月,确认没被任何人跟踪才分开进入皇都。
一路上,干爷爷传授了他不少功法,用来打实修行基础。